一、港口作业现场装卸人员和港口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服从指挥。对各种装卸设备,必须制定具体的安全操作工艺,并由经过操作训练的专职人员操作,以防港口安全事故发生。
二、港口有关作业人员上岗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安全帽、手套、防滑鞋等个人防护用品。
三、进行装卸作业前,要认真检查所使用的装卸机械设备,使之保持良好和完整,确保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方可使用。
四、有关作业人员在患有影响港口作业安全的疾病期间,必须停止进行任何港口作业。有关港口作业人员在连续工作3小时后,必须休息,防止疲劳作业而引发港口安全事故。
五、凡在港口作业现场进行“高空作业”(高空作业是指离坠落基准面2米以上的高处所进行的作业),必须采取相应的防坠落安全措施,才准许作业。从事高空作业者,要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以及采取系安全绳、加装安全栏、安全网等防坠落措施,并必须设专人监护。
六、禁止任何人员在货堆上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