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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1月12日

1、各岗位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生产实践,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启动设备应在做好启动准备工作后进行。
        3、电源电压大于或小于额定电压5%时,不宜启动电机。
        4、操作人员在启闭电器开关时,应按电工操作规程进行。
        5、各种设备维修时必须断电,并应在开关处悬挂维修标牌后,方可操作。
        6、雨天或冰雪天气,操作人员在构筑物上巡视或操作时,应注意防滑。
        7、对集水调节池进行清理和维修时,必须采取通风、换气,待有害气体含量符合规定时,证明无危险后,方可操作。
        8、清理机电设备及周围环境卫生时,严禁擦拭设备运转部位,冲洗水不得溅到电缆头和电机带电部位及润滑部位。
        9、各岗位操作人员应穿戴齐全劳保用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0、严禁非岗位人员启闭本岗位的机电设备。
        11、有电气设备的车间和易燃易爆的场所,应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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