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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分析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1月16日

1. 进入工作现场,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
        2. 禁止将药品放在饮食器皿内,也不准将食品和食具放在化验室内。
        3. 禁止用口尝和正对瓶口用鼻嗅的方法来鉴别性质不明的药品,可以用手在容器上轻轻扇动,在稍远的地方去嗅发散出来的气味。
        4. 禁止用口含玻璃管吸取酸碱性、毒性及不挥发性或激性的液体,应用滴定管或吸取器吸取,在使用药剂滴定时,应注意对眼睛、手及裸露部分的防护。
        5. 不准使用破碎的或不完整的玻璃器皿。
        6. 用烧杯加热液体时,液体的高度不准超过烧杯的三分之二。
        7. 化验分析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应集中收集,集中处理。
        8. 做好相关数据记录备案,分析完成后做好环境卫生打扫。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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