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并结合本矿开采工艺及实际情况,特制订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
1.名词解释
1.1粉尘:是指能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在工业生产中产生的粉尘叫做工业粉尘。对工业粉尘 如果不加以控制,它将破坏作业环境,危害工人身体健康和损坏机器设备,还会污染大气环境。我矿的粉尘危害主要以电钻或风钻打眼、放炮机械采煤、机械装渣、工作面放顶及假顶下的支护、皮带运输、运输设备的转载、提升装卸载等各种井下、井上生产作业及运输所产生。
1.2噪声:是给听到它的人和自然界带来烦恼的、不受欢迎的声音。影响人们工作学习休息的声音都称为噪声。对噪声的感受因各人的感觉、习惯等而不同,因此噪声有时是一个主观的感受。一般来说人们将影响人的交谈或思考的环境声音称为噪声。我矿的噪音危害主要为来自机器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摩擦、动力电机产生的震动、运动原件的往复运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