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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炊事员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10月27日

一、一般规定

第 1 条 适用条件。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矿食堂食品烹饪、食品卫生等安全生产工作。 第 2 条 上岗条件

食堂炊事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二、操作准备及程序

1.  上岗前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  按岗位职责管好食品主辅料调味料

3.  在使用燃气时,必须掌握有关燃气的安全使用知识

4.  使用食品加工设备,操作者必须熟悉设备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防护规定。

5.  工作前检查各种器具是否完好三、注意事项

1.  使用食品机械设备时,思想应集中,严禁将手带电伸入机内,女同志应将长发扎入帽

内。

2.  炉灶着火时,不准脱离工作岗位,以免引起燃烧事故

3.  烧干锅时,禁止突然加冷水

4.  用完燃气要及时关闭总阀门

5.  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穿好防滑鞋四、收尾工作

1.  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源将设备冲洗干净,整理环境卫生。

2.  燃气总阀应检查并及时关闭

五、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第 3 条 危险因素

易发生天然气爆炸事故第 4 条 防范措施

定期检查燃气管道

掌握燃气的安全使用知识及时关闭燃气总阀

第 5 条 事故应急预案

1.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相关要求进行作业,严禁违章操作。

2.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向科领导和矿调度室汇报,说明现场情况,不得拖延。

3.  现场作业必须有安全负责人,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其管理。

4.  事故发生后,安全负责人及时向科领导和矿调度汇报,并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应急

救助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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