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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2灭火器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8月12日

飞龙山浮坞右侧中后顶甲板设置有大型CO2灭火器系统,主要适用于浮坞机舱、主配电板,油漆间失火时使用,为确保飞龙山浮坞、坞船及坞上所有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使CO2灭火器系统在必要时使用能安全有效地发挥其最大灭火功能,特制定如下安全操作规程。

一、        报告程序:

1、当浮坞内部发生火灾后,目击者应立即报告值班中控员或坞长,中控员马上报告车间领导,同时报告厂有关部门或厂领导,坞长或中控员立即组织浮坞人员及坞修车间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准备扑救,在扑救过程中浮坞机舱和电工人员应先切断通风电源、燃油管系,关闭可燃气体的输送,其他人员尽快转移易燃易爆物品,利用各种灭火设施和装置,阻止或消灭火势的扩大和蔓延。

2、若火势不能控制,有可能危及在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时,经请示车间领导或厂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坞长必须立即组织所有在场人员和附近其他人员全部撤离现场,撤离后必须到指定安全地方集合,并清点人数(包括船方清点人员),确认全部人员离开灭火现场后,派人在现场附近把守,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3、在厂灭火应急指挥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在确保火灾现场无人时,由厂应急指挥组长宣布施放大型CO2灭火器系统。

二、        施放程序:

1、确认机舱,主配电室或油漆起火,并接到灭火指令后,有关人员应迅速从CO2室门旁红色小盒内取出CO2室门钥匙(用小榔头敲碎小盒玻璃)进入CO2站室。

2、拉启对应机舱,主配电室或油漆间的施放阀,此时相应的舱室电笛及灯光报警,通知舱室人员迅速撤离,并关停风机及油泵。

3、若为机舱或主配电室起火,应派人立即关闭各油舱柜的速闭阀(速阀操纵控制箱设置在右舷顶甲板,机舱梯道入口处),在确认舱内无人时,再关闭其火舱室的门、窗及风道。

4、开启对应失火处所的CO2瓶:a:机舱灭火,拉启先导瓶,第一组(18瓶),第二组(4瓶)均对机舱灭火;b:油漆间主配电室灭火:拉启第二组(4瓶)即可对油漆间和主配电室进行灭火。

一、        复原操作:

1、打开站室内的压缩空气阀吹去管内的CO2残余,将施放阀手柄恢复到原来位置;在确认火灾熄灭数小时后,对失火舱室进行通风,排除CO2残余。

2、拆下CO2瓶,重新以0.65kg/e充装率先装,并将瓶放置原处,将操纵系统恢复到原来状态,并将使用和恢复的结果记录备案。

二、        定期检查:

1、经常注意站室外壁上的红色信号视孔盘,若红色盘不存在,须对CO2瓶进行检查,查明空泄瓶组。

2、所有CO2灭火系统应进行月度检查并记录,特别注意先导瓶的压力。

3、每年对CO2瓶称重一次,其重量减轻10%时应进行补充。

4、每二年打开CO2站室内的压缩空气阀吹洗除去杂物,此时须使报警系统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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