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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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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产品查验安全操作规程

2 产品拆箱安全操作规程

3 产品储存养护安全操作规程

4 产品装卸搬运安全操作规程

5 产品运输送)安全操作规程

6 报废烟花爆竹销毁安全燥作规程


1、产品查验安全操作规程

1总则

1.1为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相关国家标准,规范经营产品质量安全验行为,确保查验过程安全,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对产品入库(或出库)质量安全、储存状态及质量安全查验。不适用于对报废烟花爆竹的质量安全查验。

1.3产品查验,除遵守本规程外,还应遵守公司其它相关制度和技术规程。

2术语

2.1产品查验

公司经营烟花爆竹入库(或出库)或储存过程中,对产品外观、包装、标识、产品装配、性能等与质量安全相关的要素进行的检查验证及过程。

2.2作业人员指从事产品质量安全查验操作和现场监督的人员。

3 作业人员

从事产品质量安全查验的人员应熟悉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产品标准,掌握烟花爆竹特征、危险有害因素和应急处置方法,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岗位资格证书。

4 着装及防护器材

查验全过程,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棉质工作服,穿防静电工作鞋,戴工作帽;穿戴好防护用品,备好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5 作业场所

库房内应设置查验通道和区域:库区应在距离库房20米外的适当区域设置查验场所:燃放查验场所应设置在库区外,燃放点与周边目标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作业场所应经过公司确认并标识。

6 查验操作

6.1一般要求

取箱、取样查验产品外观、包装、标识和产品性能检验时,每次抽样只限1箱(件),应逐箱、逐件取拿产品。操作应轻拿轻放,严禁摩擦、撞击、丢摔、拖拉、翻滚和敲击危险品等。

6.2库内查验

库房内查验,只能对产品数量、堆码、包装和标识情况进行查验。查验产品内包装情况,应对所查验的成箱(单件)产品的外观、外包装和标识情况进行检查,在确认无损坏后,方可拆箱取样查验。

6.3库外查验

库外查验,可对产品装配质量或产品性能(非燃放)或包装损坏的产品进行查验。

库房外查验,应在库区指定区域进行,检查产品包装标识情况后,拆箱取样查验产品内包装或产品装配或产品性能(非燃放)情况,并应逐件取样、逐件查验。

6.4性能查验

检查产品燃放性能,应在库区外指定区域进行,应严格遵守产品说明书规定和燃放操作规程。库外查验和性能查验,应配备应急器材和必要的救援人员,并应有专职安全管理员现场监督。

7 现场情况及处置

经查验确认,产品质量安全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应对样品进行隔离并标识,存放在指定区域。查验完毕,经确认产品无异常情况,应将产品重新进行装箱、封装,作好标识,放回原堆垛。

无关人员不得靠近查验现场,发生意外情况,应及时按照预案规定妥善处置。

8 记录及报告

相关作业人员,应对查验情况进行确认、记录并及时报告查验情况。

9 规程管理

本操作规程于2024年11月8日修订完成,由本公司负责发布与管理,每3年或经营范围、产品种类发生变化或相关标准变更或主要设施变更时,应予修订。



2、产品拆箱安全操作规程

1总则

1.1为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相关国家标准,规范产品拆箱操作行为,确保拆箱过程安全,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对产品入库(或出库)质量安全、储存状态及质量安全查验的拆箱。不适用于对报废烟花爆竹的质量安全查验拆箱。

1.3产品拆箱,除遵守本规程外,还应遵守公司其它相关制度和技术规程。

2术语

2.1产品拆箱是指开启产品外包装箱并取放产品的操作及过程。

2.2作业人员

指从事产品拆箱操作和现场监督的人员。

3作业人员

从事产品拆箱的作业人员应熟悉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产品标准,掌握烟花爆竹特征、危险有害因素和应急救援办法,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岗位资格证书。

4着装及防护器材

拆箱全过程,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棉质工作服,穿防静电工作鞋,戴工作帽:穿戴好防护用品,使用专用工具,备好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5作业场所

包装查验或销售拆箱操作,当库房地面采用不发生火花柔性地面时,可在库房内进行。

产品装配质量查验拆箱或产品性能查验拆箱或包装、结构损坏的产品拆箱操作,应在距离库房20米以外(或库区外)的指定区域进行。作业场所应经过公司确认并标识。

6拆箱操作

6.1一般要求

产品拆箱,应先检查产品外观、包装和标识情况,每次抽样只限1箱(件),应逐箱、逐件拆箱。操作应轻拿轻放,严禁摩擦、撞击、丢摔、拖拉、翻滚和敲击危险品。

6.2拆箱操作

拆箱时,应对所要拆箱的产品的外包装情况进行检查,在确认无损坏后,方可取样拆箱:拆箱应先用剪刀或其他专用工具剪掉捆扎带,然后再用专用工具划开封口胶,打开包装箱,顺次逐件取出产品。

7现场情况及处置

经验证,产品无异常情况,方可逐件取拿产品或将产品重新进行装箱、封装,作好标识,放回原堆垛。如属拆箱取件销售,应确认无异常后,逐件顺次取出产品,剩余的产品封装后,放回原堆垛。

产品出现质量安全异常情况,应对样品进行隔离并标识,存放在指定区域。无关人员不得靠近拆箔现场,发生意外情况,应及时按预案妥善处置。

9记录及报告

相关作业人员,应对拆箱验证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报告拆箱验证情况。

10规程管理

本操作规程于2024年11月8日修订完成,由本公司负责发布与管理,每3年或经营范围、产品种类发生变化或相关标准变更或主要设施变更时,应予修订。



3、产品储存管理安全操作规程

1总则

1.1为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相关国家标准,规范产品储存作业行为,确保储存作业过程安全,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经营烟花爆竹仓库内储存作业。不适用于对报废烟花爆竹的储存作业。

1.3产品储存作业,除遵守本规程外,还应遵守公司其它相关制度和技术规程。

2术语

2.1产品储存作业指对公司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入库后,采取对策措施,对库房条件、产品存量、堆垛和库房内温度、湿度进行控制,保持产品质量安全状态符合标准要求的过程。

2.2通风指开启库房门窗,让室外空气进入库房并与室内空气形成对流的状态。

2.3散热指采取通风或向库房屋顶洒水等措施,保持库房及库存产品与环境的正常热交换状态。

2.4库房定量指根据内部距离、外部距离、库房有效容积并按法定程序核定的库房内允许存放产品装药量的总和最大值。

2.5定置指根据库房条件、相关规范、产品种类、运输传送、通风、散热和安全疏散等因素,确定的产品存放位置区域。

2.6作业人员指从事产品储存管理操作和现场监督的人员。

3作业人员

从事产品储存管理作业的人员应熟悉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产品标准,掌握烟花爆竹特征、危险有害因素和应急处置方法,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岗位资格证书。

4着装及防护器材

储存管理全过程,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棉质工作服,穿防静电工作鞋,戴工作帽;穿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使用专用工具,备好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5储存仓库及设施

5.1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及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和《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相关规范要求,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方可投入使用。

5.2根据安全管理需要,仓库应设置必要的防盗设施和技防设施并保持有效、完好。

5.3库房内设温度、湿度计,并牢固张贴安全操作规程,配备作业过程记录及台帐等;库房外墙应设置明显的库房要素“三定牌”和“严禁烟火”、“当心爆炸”、“禁止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禁止穿钉子鞋”等安全警示标志牌,警示标志牌规格、内容应符合《安全标志》GB2894和《安全色》GB2893规定,设置应牢固,便于观看。

6产品入库条件

6.1采购入库的烟花爆竹必须外观、包装和标识完好,符合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有购销合同、入库凭证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手续,经过入库查验。

6.2出库后返回入库的产品必须包装完好,无变质、损坏问题,并应经过质量安全查验、标识和登记。

7库存管理

7.1分类分级管理

烟花爆竹产品应分类分级并宜单独专库存放,并符合库房功能区分要求;单个产品装药量在40g及以上的烟花或礼花弹、单个产品装黑火药0.4g及以上或装其它药剂0.13g及以上的爆竹,应存放在A:级库房内;单个产品装药量在40g以下的烟花或礼花弹、中小爆竹应存放在C级库房内。当受条件限制,需在同一仓库内存放两个种类以上的烟花爆竹产品时,产品包装应完好并应符合附录表1的规定。

非本公司经营的产品或经鉴定为超期存放的产品或包装、结构损坏的产品应单独存放,严禁和其他产品同库存放。

7.2定量管理

库存烟花爆竹,严格执行定量管理制度,单栋库房内存放的烟花爆竹装药量之总和应不大于核定存药量。严禁超量储存烟花爆竹。

7.3定置管理

仓库内实行定置管理,物品应置于规定区域内,物品的堆放应利于安全疏散和通风、散热,方便库内行走、查验和搬运。定置及堆码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按产品种类、品种、规格分垛堆放和标识,同生产批号(或采购时间顺序)的产品宜单独成垛。

(2)仓库内搬运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m,人行检查、清点通道宽度不小于0.8m,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堆垛边缘距内墙不应小于0.45m,堆垛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0.7m,堆垛稳固、整齐。

(3)非成箱产品的堆垛高度不应超过1.5m;成箱成品的堆垛总高度不应大于2.5m;堆放烟火药和黑火药的堆垛高度不应超过1.0m。

8储存作业控制

8.1一般要求

进入库房前,应检查着装和随身携带物品,消除人体静电,备好消防器材。检查产品库存情况,移动或取放产品应轻拿轻放,严禁摩擦、撞击、丢摔、拖拉、翻滚和敲击危险物品。

8.2库房条件控制

应根据产品特性和不同气候、季节特点,采取防潮、通风散热、防冻、防霉变等措施;应保持库房内整洁,库房内应无尘土、无杂物。

库房管理人员,应每天对库房及设施、温度、湿度控制情况进行检查,保持建筑物状态正常及通风、散热条件良好。库房内温、湿度宜控制在:温度应小于30℃,相对湿度应小于75%。当库房内温度、湿度出现异常时,应及时采取除混或通风散热措施。

8.3产品储存状态控制

库存产品堆码及调整应规范,堆垛、通道符合定置管理要求。产品标识清楚、包装完好、无受潮、发热、变质及损坏和鼠咬虫蛀现象。

库房管理人员应每天对库房内产品存量、储存状态、堆垛、包装完好性、库房台帐等进行检查。

9现场情况及处置

出现产品包装损坏、垮箱、垮垛、库房漏水、产品受潮发热等情况,应及时将受损产品移至库外指定区域处置。

10记录与报告

作业人员应对产品储存管理及控制情况进行记录并报告相关情况。

11规程管理

本操作规程于2024年11月8日修订完成,由本公司负责发布与管理,每3年或经营范围、产品种类发生变化或相关标准变更或主要设施变更时,应予修订。



4、产品装卸搬运安全操作规程

1总则

1.1为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相关国家标准,规范产品装卸搬运行为,确保装卸搬运过程安全,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产品入库(或出库)、储存堆垛调整的装卸搬运。也可适用于对报废烟花爆竹的装卸搬运。

1.3产品装卸搬运,除遵守本规程外,还应遵守公司其它相关制度和技术规程。

2术语

2.1装卸指将产品装载上运输工具或将产品从运输工具上卸下的作业及过程。

2.2搬运指人工或人工采用辅助工具,使产品位置发生变化的作业及过程。

2.3作业平台指用于产品装卸或搬运行走、产品暂时停留的固定平台。

2.4作业人员指从事产品装卸搬运操作和现场监督的人员。

3作业人员

从事产品装卸搬运的作业人员,应熟悉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产品标准,掌握烟花爆竹特征、危险有害因素和应急救援办法,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岗位资格证书。

4着装及防护器材

装卸搬运全过程,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棉质工作服,穿防静电工作鞋,戴工作帽;穿戴好防护用品,使用专用工具,备好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5作业场所

装卸搬运作业场地应平整,无沟、坎及其它障碍物,通道畅通,备有消防器材。

烟花爆竹装卸搬运作业平台,应设置防止车辆冲撞站台的缓冲件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

作业现场应当备有足够的灭火器和水桶。

6装卸搬运操作

6.1-般要求

运载产品的车辆应停放在距离库房外墙2.5米以外的造当位置。产品装卸搬运,应先检查产品外观、包装和标识情况,每人每次装卸搬运只限1箱(件),应逐箱、逐件装卸搬运。操作应轻拿轻放,严禁摩擦、撞击、丢摔、拖拉、翻滚和敲击危险品。

6.2装卸、搬运检查

装卸、搬运烟花爆竹,应事先对产品包装、标识进行检查,发现有包装损坏、垮箱或安全标识不全的产品,应采取换箱或分装或检出等措施,使其符合要求后,方可装卸、搬运。

6.3装卸、搬运方式

装卸、搬运烟花爆竹,可采用人工装卸、搬运或利用辅助工具人工装卸、搬运或专用机械装卸、搬运产品。人工装卸、搬运应使用双手同时控制产品,不得通过产品包装捆绑带提、拿、拖拉产品。采用辅助工具或机械应符合其安全作业要求。

6.4限量控制

重量在20kg以上的成箱(或单件)产品,人工装卸、搬运、堆码应由两人共同完成,并应单件装卸、激运:采用辅助工具或机械装卸、搬运时,应符合辅助工具或专用机械使用安全作业规定。

6.5卸载及入库堆码

产品卸载时,应按车载堆垛状态,从高到低逐箱(件)取拿依次卸载,保持堆垛稳定,严禁从堆垛中间抽取产品。

入库堆码时,应在划定的区域内从里到外、从下到上逐层逐件堆码,堆垛应整齐、稳固,符合产品说明书规定和库房定置管理要求;当堆垛高度超过1.2m时,堆码应利用扶梯等辅助工具完成。

6.6出库装载

控制装载量,不应超过车辆额定载货量。产品出库装车时,应从堆垛上方逐件逐层取拿搬运,严禁从堆垛中间抽取产品;装载堆码时,应先里后外、从下到上逐层逐件堆码,不应倒置或侧放,堆垛应稳固;正确使用车内专用捆绷带和挂钩固定产品,产品在车箱内不得晃动或与车箱板发生摩擦。

同车装载不同品种烟花爆竹时,应按《危险品库房管理制度》中附录表1规定执行。

6.8配送装卸搬运

配送卸货地点应远离火源和人员集中区域;卸货时,应从高到低逐件逐层取货卸载或移货;不得在车箱内开箱取、放产品;卸货后,调整产品的堆码状态和高度,并重新固定堆垛,防止坠落和撞击。

7现场情况及处置

装卸、搬运过程出现产品跌落、包装损坏、垮箱等,应及时隔离并标识;装卸、搬运过程出现燃烧、爆炸或其它异常情况,作业人员应按应急预案规定采取措施及时处置。每次装、卸作业完毕,有关作业人员应相互清点产品数量、检查产品包装和标识;确认产品装载或卸载状态并办理交接手续。发现不符合包装要求和破损的,要及时报告和处理。

8记录与报告

作业人员应对装卸搬运过程及检查情况进行记录并报告装卸搬运相关情况。

9规程管理

本操作规程于2024年11月8日修订完成,由本公司负责发布与管理,每3年或经营范围、产品种类发生变化或相关标准变更或主要设施变更时,应予修订。


5、产品运输(配送)安全操作规程

1总则

1.1为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相关国家标准,规范产品运输配送行为,确保运输配送过程安全,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产品采购入库运输和销售出库运输配送。也可适用于对报废烟花爆竹的短途运输。

1.3产品运输配送,除遵守本规程外,还应遵守公司其它相关制度和技术规程。

2术语

2.1运输

指采用专用运输车辆通过公路将产品运输至目的地的作业及过程。一般指跨县级行政区的产品运输。

2.2配送

指采用专用运输车辆通过公路将产品从公司仓库运输到零售经营地点的作业及过程。一般指本公司所在地县乡村级行政区内的产品运输。

2.3运输车辆指用于产品运输配送并按法定程序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的车辆。

2.4作业人员指从事产品运输配送的作业人员和现场监督的人员。

3作业人员

运输烟花爆竹的汽车驾驶员除取得公安部门批准的与驾驶车辆相对应的正式驾照外,还应具有2年以上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安全驾驶经历,经过本公司考核;汽车驾驶员、押运员和搬运员应掌握所承运、装卸的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产品标准,掌握烟花爆竹特征、危险有害因素和应急处置办法,经专项安全培训并经法定监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4着装及防护器材

运输配送全过程,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棉质工作服,穿防静电工作鞋,戴工作帽;使用专用运输车辆,配备通信器材和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严禁随身携带火种。

5运输路线

库区内运输道路,路面经过硬化,坚实牢固、平整、边坡稳定;机动车行驶路面宽度应不少于3.5m,坡度应不大于6%;库区应按有关规定设置限速10km/h、严禁超车、转弯(警示)等必要的交通标志。库区应设置货物装载作业区和回车场所。

库外运输配送行车路线及停靠地点,应符合道路交通监管规定,并经过公司勘察验证。

6运输配送车辆

6.1库区内可采用手推车或汽车运输,库区外道路运输应采用汽车运输。不应采用三轮车和畜力车运输,严禁采用翻斗车和各种挂车运输。

6.2手推车应采用橡胶轮胎,设置行车、驻车制动装置,车箱或车架应满足装载安全要求。

6.3运输汽车应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

相关规定,并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运输汽车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必须经年度检测合格,逾期未经检测的车辆严禁行驶;

(2)应配各阻火器(防火罩)和灭火器材;

(3)应悬挂符GB190规定的易燃易爆危险品警示标志;

(4)车厢内应有防止货物移动和撞击的装置;

(5)采用厢式专用运输车,要有散热措施;

(6)车厢的黑色金属部分应用导静电胶皮或木板等不易产生静电的非金属材料衬垫(用木箱或纸箱包装者除外);

(7)需要在冰雪路面上行驶时,车轮应采取防滑安全措施。

(8)车厢内应整洁,不应有撒落的烟火药或其他的多余物。

7运输配送操作

7.1车辆检查

装载烟花爆竹前,应对包括车辆方向系、制动系、轮胎和灯光(信号)在内的车辆情况进行例行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装载。严禁带故障装载运输。

7.2装载

车辆应停靠在指定位置,拉好驻车制动装置。如有坡度,应在车轮下加垫防滑装置。

车辆的装载量不应超过额定载货量,手推车装载量不应超过100kg;车箱内产品堆码应整齐,产品包装箱上边缘不应超过车箱挡板,并应采取捆绑、加垫等防止产品移位、冲击和摩擦的措施。

7.3库区内运输

在库区运输时,汽车的排气装置应加装阻火器(防火罩),车上应配备灭火器材,行车速度不应超过10km/h;手推车应配备灭火器,行驶速度不应超过3km/h。前后两车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0m,不应超车、追车。

7.4库区外道路车辆行驶

(1)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全程保持安全车速,遇急弯、陡坡等路况,应减速慢行;不得违法超速、超车、占道或停靠。

(2)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不应在人口密集的地方、宿舍区、交叉路口或火源附近停车。途中经停时必须有专人看守。

(3)当车辆通过铁路道口时,应注意铁路信号和加强观察。遇有火车通过时,车辆应停于停车线以外的地方,无停车线的,应停在距钢轨10m以外,严禁超车抢行。

(4)车辆起停时,应避免突然起动和急刹车。驾驶员离车时,应拉紧手闸、切断电路、锁好车门,车辆不应停放在纵坡大于5%的路段,

(5)必须全程正确使用GPS卫星定位系统和通信工具,保持通信畅通。

(6)遇暴雨、大雾和雷电等恶劣天气情况,影响行车安全时,应停止行驶,选择安全地带停靠并警示。

7.5卸载

车辆应停靠在指定位置,拉好驻车制动装置。如有坡度,应在车轮下加垫防滑装置。

入库卸货应遵守装卸搬运安全操作规程;配送途中卸载,应依次逐件取拿、移动、搬运和放置,严禁从堆垛中间抽取产品;卸载后,应对车内堆垛进行调整和固定。

7.6产品交接

作业人员在接收(或移交)烟花爆竹时,应与对方人员当面验证产量外观、包装和标识情况,点清数量,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7.7收车

运输配送完毕,收车前应将车厢打扫干净,清理出的药粉、药渣应送至指定地点,及时销毁。收车后,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拉紧驻车制动装置,锁闭车门。

8现场情况及处置

运输配送途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或出现燃烧、爆炸等危险情况,应立即按应急预案要求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

9委托运输

需委托其他单位运输烟花爆竹时,应审核承运单位是否具备运输危险货物的资质及相应安全条件,并签订运输安全责任合同。加强与承运单位协调,及时处理烟花爆竹运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0记录与报告

作业人员应对运输配送过程及有关情况进行记录并报告运输配送作业情况。

11规程管理

本操作规程于2024年11月8日修订完成,由本公司负责发布与管理,每3年或经营范围、产品种类发生变化或相关标准变更或主要设施变更时,应予修订。



6、报废烟花爆竹销毁安全操作规程

1总则

1.1为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相关国家标准,规范报废烟花爆竹的销毁行为,确保报废烟花爆竹销毁过程安全,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报废烟花爆竹的销毁。不适用于其它来源的报废烟花爆竹的销毁。

1.3报废烟花爆竹的销毁,除遵守本规程外,还应遵守公司其它相关制度和技术规程。

2术语

2.1报废烟花爆竹指超过有效储存期限的烟花爆竹或质量安全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烟花爆竹。

2.2销毁指采取技术措施消除报废烟花爆竹危险特性的作业及过程。

2.3作业人员指从事报废烟花爆竹销毁的操作人员和现场监督的人员。

3作业人员

从事报废烟花爆竹销毁的人员,应当经过公司级的专项安全知识培训,掌握烟花爆竹质量安全标准和产品结构、作用原理、危险特性和应急处置方法,具备销毁烟花爆竹的操作技能,经公司考核合格,取得岗位资格证书。

4着装及防护器材

销毁全过程,作业人员应当着棉质工作服、戴安全头盔、穿防火工作鞋:穿戴好防护用品,使用专用器具,备好灭火器和水桶等消防器材。

5作业场所

销毁报废烟花爆竹的场所应当符合《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的规定,外部安全距离和安全设施符合设计要求。

作业场所应设置安全防护掩体、销毁品存放间室(或划定存放地域)、销毁水池(池有效容积不得小于15立方米)或销毁坪、远距离点火装置、消防水池等设施,并经过公司确认。

6销毁操作

6.1销毁方案

销毁报废烟花爆竹,应事先根据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制定销毁方案,选择适当的销毁方法,确定销毁责任人,监销责任人和销毁作业人员、销毁数量、销毁时间、销毁设施、场地、安全措施及安全警戒等事项,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6.2销毁产品确认

拟销毁的报废烟花爆竹,应进行详细清点,对种类、品种、规格和数量情况进行造册登记,相关责任人员签字确认。

拟销毁的报废烟花爆竹,应标识并放置在指定位置。

6.3场地与器材准备

销毁前应当对预设场地进行彻底检查,对周边环境进行警戒。现场备有灭火器、水桶等消防器材;备有点火器材、引燃器材。

6.4销毁操作

销毁报废烟花爆竹可采用烧毁法和溶解法。采用烧毁法,只限于爆竹或C级、D级及在地面燃爆的烟花产品,且一次销毁药量应不超过20kg,销毁时,应分类将产品呈带状平铺在销毁坪上,其产品带的宽度不得超过50cm,厚度不得超过10cm;操作人员应当隐藏在安全掩体内,用引燃物距离销毁品20m外点燃、烧毁:每次销毁完成后,应当对现场进行全面清理,确认无残留和火种后,方可进行再次销毁。

销毁A级、B级烟花产品或礼花弹类产品或其它有抛射危险特性的产品,应当采用溶解法。销毁应在特定的销毁池内进行,且一次销毁药量应不超过30kg,待池内应注满水后,将销毁品逐件放入池内浸泡,待销毁品完全溶解后,可将含药废水放出按规定处理。每次销毁完成,清理销毁池,并将废渣移至指定地点后,方可再次销毁。

6.5现场控制

销毁现场应有专人警戒,无关人员严禁进入销毁现场。操作人员应在掩体内隐蔽(或在20米以外的安全地域)持续观察销毁情况,控制销毁状态;公司专职安全管理员应现场全程监督。

销毁完毕,应对现场进行清理,确认无隐患后,方可解除警戒。

7现场情况与处置

销毁过程出现异常燃烧、爆炸或其它影响安全的意外情况,在确保人员安全前提下,按应急预案规定采取处置措施。

8记录与报告

作业人员应对销毁过程有关情况进行记录,销毁责任人、监销责任人应在销毁清单上签字确认。并报告销毁作业情况。

9规程管理

本操作规程于2024年11月8日修订完成,由本公司发布与管理,每3年或经营范围、产品种类发生变化或相关标准变更或主要设施变更时,应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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