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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2月20日

一、 裂纹、缺齿或接头数超过规定的锯条不得使用。锯条应调整后试运转,待运行正常无串条现象时方可正式作业。

二、 园木上车前应调好大小头。

三、 操作者应站在带锯两侧。严禁在运行中上下跑车。

四、 进锯后不得调整尺寸。进锯速度应均匀,不得过猛。

五、 倒车应待木料尾端越过锯条50cm后进行。倒车速度不宜过快。防止结疤等碰卡锯条。

六、 操作小带锯时,接送料要配合一致,手不得伸进台面,不得猛推猛拉。锯短料时应用推棍送料。

七、 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落手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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