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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机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8月30日

一、凡固定有专人操作的木工机床,操作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持有本机床的《设备操作证》方可操作;没有固定专人操作的木工机床,使有人员亦应持有该机床的《设备操作证》方可使用机床。

二、认真执行下述木工机床通用规定:

(一) 工作前认真作到:
1、固定有专人操作的机床,操作者应仔细阅读交接班记录,了解上一班机床的运转情况和存在问题。
2、检查机床上及工作现场,如有与工作无关的杂物应清除之。
3、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完好。无防护装置的机床不准操作。
1、 检查操作应处于非工作的位置上。
2、 检查电器配箱应关闭牢靠,电气接地良好。
3、 检查润滑储油部位的油量应充足、密封良好。油标、油杯、油嘴等应齐全,安装正确,油眼无堵塞。按润滑图表规定进行加油。
4、停车一个班以上的机床应作空运转试车,确认运转正常后方可工作。

(二) 工作中认真作到:
1、固定有专人操作的机床,操作者应坚守岗位,认真操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离开机床时要停车,切断电源。没有回定专人操作的机床,使用人员有完机床后,应停车,切断电源。
2、刀具、木料应装夹正确,紧固牢靠。
3、传动及进给的机械变速,必须在刀具离开工件后停车进行。
4、注意木料不得有铁钉,严防损坏刀具。
1、密切注意机床的运转情况、润滑情况、温升情况、声音情况,发现有任何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再工作。
2、机床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持事故现场,报告有关部门分析处理。

(三) 工作后认真作到:
1、将操作手柄放到非工作位置上,切断电源。
2、擦净机床,清扫工作场地。
3、固定有专人操作的机床,操作都应将班中发现的机床问题填到交接班记录本上,做好交班工作。

三、认真执行下述木工机床的特殊规定:

(一) 木工车床:
刀具应装在可调节的刀架上或手握着紧靠在刀架上进行车削,不准悬空有的拿着车削。

(二) 木工铣床:
1、工作时要待主轴运转正常后才能进刀铣削,使用大直径铣刀时应开慢车铣削。
2、主轴升降不宜过快,吃力深度不宜过大,手动进给要均匀。
3、需要主轴倒转时,须待刀具退离工件,主轴旋转停止后再进行换向。
4、ФM木工铣床,只允许在1320转/分这一速度使用刀头,其余2010、2645、4080三种转速不准使用刀头进行铣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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