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螺旋钻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螺旋钻机作业。
2 主要内容
2.1正式施钻前,应查看一下电源的容量是否符合钻机所需容量。
2.2按使用说明书要求检查电路、电压范围、漏电保护开关及操作手柄。
2.3正式施钻时,应将钻机缓慢放下,使钻头对准孔位,当电流指针偏向无负荷状态时,即开始下钻钻孔。
2.4钻孔作业过程中,应经常观察电流表,如超过额定电流时,应放慢下钻速度。
2.5为了防止电动机过载,在控制箱内设置过电流继电器;在过电流继电器动作之后,应间隔10min左右再启动,重新启动后,30min之内不应再过载。
2.6使用应尽量避免依靠点动,进行瞬时的正转和反转。
2.7钻机运转时,应防止电缆线被缠住,钻孔时要有专人看护。
2.8操作中要改变钻杆的回转方向时,须等钻杆完全停转后再起动。
2.9拔钻后,应将钻杆上残存的土除去。
2.10钻孔作业中,如遇断电,应立即将钻杆全部从孔内拔出,否则会因土体回缩的压力而造成钻机不能运转或造成钻杆拔不出来等现象。
2.11操作完毕后,应将钻杆及钻头全部提升至孔外,并冲洗干净。
2.12关闭电源总开关,将钻机放到最低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