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工件的装卡必须符合规定。对因故中断加工的工件,必须确认状态良好后,方准开车工作。
6.加工工件时,必须事先彻底清除工件上的油垢、黑污、灰尘等;根据材质合理选用砂轮和磨剂量,严禁磨削工件毛坯。
7.装卡和测量工件时,必须使砂轮退离工件和停车。工作与砂轮未离开时,不得中途停车。砂轮在接近工件时,不准用机动进给。
8.工作时,禁止操作者离开磨床或托人代管。如停电或其他必须离开时,应将砂轮离开工件后停车。重新开动磨床时应确认各部无异状后方准开车。
9.磨床工作时应注意各传动部分状态,如油混和油压是否正常,冷却液是否畅通准确地浇到工件上,油泵与电机的温度是否正常,有否异状异音,各操作手柄是否位置正确,各紧固部件有否松动移位等。
10.禁止在工作台面与油漆表面放置金属物品。
11.禁止在工作台面及廉体上敲打、拆装、校直工件。
12.磨床发生事故后,应保持现场,切断电源,迅速报告,妥善处理。
13.工作后,应将砂轮退离工件,切断总电源,各手柄放置在空位上,恢复磨床正常状态。
14.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簿等有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