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要求
第1条 必须经过本工种专业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2条 本机组司机应掌握所属堆取料机的工作原理、性能、构造、技术特征、零部件的名称和作用,会简单的排除故障的方法。
第3条 应熟知所属设备各电动机、控制设备的性能、开、停车程序和有关电气的基础知识。
第4条 本机组司机应了解所属设备的自控装置,各种仪表、液压系统的工作原理、使用条件、操作及简单的维护保养方法等。
第5条 应熟悉煤场情况,如品种、数量、分片堆放位置、场地面积和其它与操作有关的事项。
第6条 本岗点司机应熟练掌握堆取料机的操作技术及简单的分析,防止和排除故障的方法。
第7条 严格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8条、上岗时,按规定穿戴好有关劳保用品。
二、安全规定
第9条 堆煤高度不得超过6米。无论堆取料机大车是否移动,严禁在大车轨道上坐、卧。
第10条上下堆取料机或从一个部位走向另一个部位时,必须走人行梯。经过人行梯时要抓牢栏杆或把手,严禁直接从高出跳下,严禁从空中跳越。
第11条检查、清理斗轮机时,必须先停下输送带,并将活动梁尽量下落降低高度,然后将所检设备和相关设备断电、挂牌、上锁。走向斗轮机时,禁止在斗轮机小车轨道上行走。
第12条大车移动时操作司机要注意大车运行前方轨道情况。在大车下观察大车行走部位时要避开轨道,要看好前后左右,防止被异物拌倒。
第13条堆取料机电缆缠绕不正常时,必须停机处理,严禁带电移动电缆。
第14条在处理活动梁钢丝绳时,严禁站在滚筒、减速机、电机等设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