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定:
1.打桩施工场地应按坡度不大于3%,地耐力不小于8.5N/cm2的要求进行平实,地下不得有障碍物。在基坑和围堰内打桩,应配备足够的排水设备。
2.桩机周围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严禁闲人进入。作业时,操作人员应在距桩锤中心5m以外监视。
3.安装时,应将桩锤运到桩架正前方2m以内,严禁远距离斜吊。
4.用桩机吊桩时,必须在桩上拴好围绳。起吊2.5m以外的混凝土预制桩时,应将桩锤落在下部,待桩吊近后,方可提升桩锤。
5.严禁吊桩、吊锤、回转和行走同时进行。桩机在吊有桩和锤的情况下,操作人员不得离开。
6.插桩后应及时检验桩的垂直度,桩人土3m以上时,严禁用桩机行走或回转动作纠正桩的倾斜度。
7.拔送桩时,应严格掌握不超过桩机起重能力,荷载难以计算时,可参考如下办法:
(1)桩机为电动卷扬机时,拔送桩时负荷不得超过电机满载电流。
(2)桩机卷扬机以内燃机为动力时,拔送桩时如内燃机明显减速,应立即停止起拔。
(3)桩机为蒸汽卷扬机时,拔送桩时,如在额定蒸汽压力下产生减速或停车,应立即停止起拔。
(4)每米送桩深度的起拨荷载可按4t计算。
8.卷扬钢丝绳应经常处于油膜状态,不得硬性摩擦。钢丝绳的使用及报废标准见附录A。吊锤、吊桩可使用插接的钢丝绳,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起重卡具、索具、拉绳等。
9.作业中停机时间较长时,应将桩锤落下垫好。除蒸汽打桩机在短时间内可将锤担在机架上外,其他的桩机均不得悬吊桩锤进行检修。
10.遇有大雨、雪、雾和六级以上强风等恶劣气候,应停止作业。当风速超过七级应将桩机顺风向停置,并增加缆风绳。
11.雷电天气无避雷装置的桩机,应停止作业。
12.作业后应将桩机停放在坚实平整的地面上,将桩锤落下,切断电源和电路开关,停机制动后方可离开。
13.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易滑的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