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木平刨工安全操作规程
3.4.1刀刃具要锋利,安装要牢固,防护装置及设备各部件要良好有效。刨平面时,应根据材料的软硬及机床性能要求选用适当的吃刀量。
3.4.2较短的加工件必须使用压板或推料棍。手推木料时,手不得从刨刀上面通过,不得用腹部顶着木料推进,接木料时,人要站在侧面,手距离刨应在300毫米以上,推进速度要慢,刨刀不得超过工作台面0.1毫米。工作时,要随时注意木节、钉子和其它金属物。
3,4,3双人操作,精力要集中,动作要协调一致,在大平刨上,小于400毫米长、50毫米宽、20毫米厚,在小刨床上,小于300毫米长、40毫米宽、20毫米厚的木料不许加工。
3.4.4不得刨畸形木料,刨模头的木料宽度不得过长。
3.4.5调整刨畸形木料,刨模头的木料宽度不得过长。
3.4.6加工薄板窄面时,薄板必须靠住靠板,严禁离开靠板单板刨削,防止材料倒伤手。
3.5木压刨工安全操作规程
3.5.1刨制规格,在大压刨上料不得小于500毫米长、10毫米厚,在小压刨上,料不得小于300毫米长、10毫米厚。
3.5.2厚度不同的木料,不得在压刨上同时推进,吃刀量,应按机床规定选定。
3.5.3木料厚度在15毫米以下,或刨有节子硬杂木时,吃刀量大压刨不得超过2毫米,小压刨不得超过1毫米。
3.5.4刨2米以上长木料时,出口一边必须有人接料,并保持与平台平行,手离送料轴应大于150毫米以上。
3.5.5送料发生阻滞时,不可推确,应立即停车检查,清除刨屑要用工具,不得用手。
3.5.6送进木料时,选择木料较平的一面靠紧台面,木料必须正直的通过刨刀。加工三角面时,要有专用辅助工具。
3.6木钻工安全操作规程
3.6.1工作前首先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齐全,要把钻头装夹牢固,工作时不准戴手套和围巾。
3.6.2根据木料的性质,适当掌握钻削压力和速度。
3.6.3任何加工件都必须有专用固定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抚摸或按住加工件钻孔。
3.6.4换钻头时,必须停车,不得用手和棉纱等物摸擦在转动的部位。
3.6.5钻下的木屑,不得用嘴吹,以防飞入眼内。
3.6.6换取工件时,要停车进行。
3.7木万能锯工安全操作规程
3.7.1检查防护和保险装置是否可靠,检查楔片防护罩,锯片的垂直度是否良好。
3.7.2调整锯切方向及角度时,必须停车进行。
3.7.3切割木料时,必须将木料贴紧栅并压紧。
3.7.4安装锯片开榫时,必须加装安全罩。
3.7.5裂纹的锯片,禁止使用。
3.8开木榫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3.8.1检查刀片、刀头、带柄刀盘是否紧固,刀片有无裂纹,刀齿是否良好。
3.8.2装在同一刀头上方向相对的刀片重量应相等。
3.8.3如有硬木或节疤的木料应减速加工。
3.8.4工件送上料车后,一定要放平压紧。
3.8.5溜板进料要均匀,不得有突进现象。
3.8.6操作者要站在机床的侧面,头部要避开屑片飞起方向。
3.8.7如工件过长,应在尾端放一个活动支架。
3.9木铣床工安全操作规程
3.9.1检查机床各部,铣刀是否紧固垂直,销子、压板是否牢固,皮带卡子是否正常。空运行中工作台的往复是否有问题,防护装置是否良好。
3.9.2工件必须调整卡紧,加工硬料或有节疤的大工件时,应放慢进刀,如木材节疤过多不得加工。
3.9.3当木材进入不正常或铣刀将工件带出时应立即停车,调整好刀具后方可继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