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3搬运长杆时,应注意前后左右,不得碰撞设备和人,转弯时要小心慢行;两人或多人抬料要同肩,放料下肩动作要一致。
3.15.4大木料要平放在地上,不准靠墙物立放。圆木料要垫放稳妥。
3.16拖拉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3.16.1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发给合格证件,方可单独操作,严禁无证驾驶,实习司机除持有实习证外,必须有正式司机随车带教。
3.16.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严禁吸烟、饮食和闲谈。
3.16.3车辆发动前要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严禁带病出车。
3.16.4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及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行驶中如遇不良条件,应减速慢行。在厂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十公里;出入厂门、车间、库房门时速不得超过五公里,车间库房内时速不得超过三公里。
3.16.5车辆在运行中和尚未停妥时,严禁任何人上下车和扒车、跳车,车辆的其它部位严禁乘人。
3.16.6工作结束后必须将车辆刹稳,并摘挡熄火。
3.17包装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3.17.1.必须戴安全帽进入现场。
3.17.2.工作场所严禁吸烟,防火设备必须齐备有效。遵守手木工、机械禾工和所用工具、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3.17.3.直边刨、裁口刨等转动部分必须有安全装置,严禁擅自拆卸。暂脉不用的工具,不准放在木案、木排的边沿,以免掉落砍伤腿脚。
3.17.4.包装大型机器、设备时,不得爬上跳下,上下必须用梯子。
3.17.5.吊运木料及包装箱时,要遵守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箱体应保持水平,不准倾斜吊运,不准从人头上通过。吊运过程中发现有折断、滑落等危险情况时,应立即指挥吊车在适当地方落钩。不准用吊车抽拉压下面的木料。
3.17.6.夜间工作时必须配备良好的照明。工作地点不准用火取暖。
3.17.7.带钉子的木板不许乱丢,应放到安全的地点或将钉子取出,打弯。
3.17.8.在包装箱上面锯木时一定要看好下面是否有人,不准往下扔料头、物件及手工具等,以免伤人。
3.17.9.底楞和包装箱各部位的连接螺丝必须拧紧,不得遗漏。
3.17.10.包装箱制作,批量较大的,箱与箱之间所搭桥板应放在专用梯子上,或两箱之间钉上紧固的横梁,将桥扳放上方可工作。
3.17.11.工作结束后,应清理好各种工具物件、材料,打扫好工作地的周围清洁,及时运出料和木屑。
3.18建筑木工一般安全规程
3.18.1.严格遵守建筑高处作业安全规程和手工木工安全规程。
3.18.2.工作前检查所用工具,如有损坏或松动,要及时修理,不得将就使用。
3.18.3.工作场所要保持清洁,刨花、木屑、废料应随时滑出场外。工作场所应有消防设施,严禁抽烟或点明火。工作场所的尖锐物件和木板上的朝天钉应及时除掉。
3.18.4.打眼时应使用平顶锤,两人不得对面作业。
3.18.5.基建作业工地与高空地面同时交叉作业时,所有工人必须戴安全帽,所用工具要放在工具袋内或篮筐内。
3.18.6.有险情的架子,墙壁、砖石要及时排除,不准冒险作业。
3.18.7.砍木楔子和使用回头刨子时,注意力要集中。
3.18.8.立柱子、门框和窗框时,必须钉上牢固的拉杆。拉杆不准钉在脚手架上或其他临时不稳定的设备上。
3.18.9.不准在架子上或墙上锯木料。
4.更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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