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维护保养
3.1 应做到经常检查起重机各部位是否有异常现象,尤其是主横梁连接处,若未加旋焊,更要经常检查。
3.2 月检查项目及要求
检查项目 | 要求 | |
运行轨道 | 运行范围内障碍物 | 运行范围内与建筑物及其它设备的最小间距应不小于10mm |
轨道端部止挡及联接螺栓或焊缝 | 轨道端部止档不准有变形、破损等缺陷,其联接螺栓不得松动,采用焊接连接,焊缝不得有裂纹。 | |
固定轨道的螺栓 | 螺栓不得有松动。 | |
轨道接头焊缝 | 焊缝不得有裂纹等缺陷。 | |
轨道磨损 | 轨道与车轮踏面轮缘接触处不得有局部异常变形及磨损。 | |
吊钩装置 | 滑轮 | 滑轮槽不得有异常磨损,轮缘完整不得有损伤。 |
外观 | 滑轮外罩壳不得有损伤,挡轴板挡圈及销不得有松动,钩口闭锁装置应动作正常。 | |
工作状态 | 滑轮回转应平滑、灵活。 | |
平衡滑轮 | 外观 | 滑轮回转不得有损伤,装配联接牢固。 |
墙板 | 联接螺栓不得有松动。 | |
车轮 | 踏面和轮缘不得有异常的磨损和伤痕。 | |
钢丝绳 | 绳端固定状况 | 钢丝绳各尾端固定应牢固可靠,不得有异常。 |
外观 | 不得有扭结、灼伤及明显的松散、腐蚀等缺陷,绳上应有润滑油脂。 | |
使用安全程度 |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 |
齿轮 | 齿轮润滑状况 | 应定期加机油。 |
电缆 | 外观 | 电缆不得有外伤、异常的弯曲或扭转、老化等缺陷。 |
装配状况 | 电缆与开关的连接不得有松动,中线环不得脱离滑道;支承钢丝两端不得有松动。 | |
集电器 | 工作状况 | 集电滑轮回转应灵活,不得有明显磨损。 |
外观 | 联接螺栓不得有松动,绝缘体不得松动和破损,弹簧不得失去弹性。 |
3.3 年检查项目及要求
检查项目 | 要求 | |
运行轨道 | 踏面清洁度 | 不得有附着的油污及大量的灰尘 |
倾斜度 | 不大于1/1000 | |
接头 | 焊缝与轨道不得有裂纹,上下及两侧偏移量不得大于1 | |
磨损状况 | 踏面磨损量不大于原尺寸的10%,宽度磨损量不大于原尺寸的5% | |
车轮 | 轮缘 | 轮缘厚度的磨损量不得超过原厚度的50%,轮缘与轨道的侧向总间隙应小于车轮踏面宽度的50% |
踏面 | 按踏面直径测量磨损量应小于原尺寸的5%,踏面直径差应小于公称直径的1%,圆度差应小于0.8 | |
外观 | 不得有裂纹、损伤 | |
制动器 | 按月检要求重复检查 | |
钢丝绳 | 按月检要求重复检查 | |
齿轮 | 起升机构齿轮的磨损 | 第一级齿轮允许磨损量应小于原齿厚的15%;其它应小于20% |
运行机构齿轮的磨损 | 第一级齿轮允许磨损量应小于原齿厚的15%;其它齿轮应小于25%,开式齿轮应小于30% | |
齿面缺陷检查 | 齿部不得有裂纹、断齿;齿面点蚀损坏不得大于啮合面的30%,且深度不得超过原齿厚的10% | |
吊钩 | 外观 | 表面不得有裂纹,螺纹部分,危险断面及颈部不得有塑性变形,缺陷不得补焊 |
危险断面磨损量 | 不得超过原尺寸的5% | |
开口度 | 不得超过原尺寸的5% | |
扭转变形 | 不得超过10° | |
滑轮 | 轮槽不均匀磨损小于3,轮槽壁厚磨损量小于原壁厚的20%,轮槽底部磨损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5%;不得有其它损害钢丝绳的缺陷 | |
轴 | 齿轮轴的磨损 | 磨损量不得超过原轴颈的1% |
其他轴的磨损 | 磨损量不得超过原轴颈的2% | |
卷筒 | 不得有裂纹,筒壁磨损量小于原壁厚的10% | |
键 | 键与键槽连接不得有松动和变形以及异常磨损 | |
花键 | 不利用异常磨损及变形 | |
滚动轴承 | 不得有破损及裂纹 | |
油封 | 配合面不准有裂纹 | |
电缆 | 按月检要求重复检查 | |
集电器 开关 | 按月检要求重复检查 | |
回路的对地绝缘电阻 | 不得小于1.5MΩ | |
外壳与接地螺钉间电阻 | 不得大于0.1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