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手电钻安全操作要求;适用局属所有手电钻使用或作业。
二.使用前应检查手电钻接地线、电源线是否完好,核对电压、并通电空转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
三.使用时要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必要时要垫绝缘鞋垫。
四.操作时,应先启动,后缓慢接触工件。钻孔时不得用力过猛,不准用撬杠等其它物撬压电钻体。钻薄工件时要垫平垫实,压力要轻,进刀要慢,钻斜孔要避免滑钻伤人。孔快钻通时,压力要小,防止卡住钻头,电钻体旋转伤人。
五.操作时,严禁将身体直接压在电钻上,不准用脚踩压电钻。
六.使用中如发现严重打火、怪声、异味、冒烟等现象,立即停止使用电钻,找电工检修。
七.装卸钻头应在电钻完全停止时进行,不准用锤和其它器件敲打钻夹头或夹头钥匙。
八.移动手电钻,改变工作点,要切断电钻电源。
九.在执行本规程的同时,要执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和局“手持电动工具一般安全使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