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的
为了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二、 适用范围
生产部搅拌机维修与清理。
三、 职责
1、 进入搅拌机内工作的人员承担修理安全责任。
2、 机修班长承担安全监督责任。
3、 生产部负责人承担管理责任。
四、 工作程序
1、 需要进入搅拌机内作业的人员,必须先通知机修班长与生产部负责人与操作员,并填写《危险作业审批申请单》。
2、 进行作业前,必须完成以下措施:
(1) 操作员关好操作台的电制,并按下“紧急停止”开关。
(2) 在操作员(签名确认人)的监控下,切断控制搅拌机的电柜电源,挂上维修警示牌,锁上电柜门,并将锁匙交给进入搅拌机作业的人员保管。
(3) 作业员按下搅拌机现场的停机开关,并保管好锁匙。
(4) 操作员要严格检查以上措施的执行,确认无误后,在《危险作业审批申请单》相应处签名,确认可以开始作业。
3、 搅拌机维修或清理完毕后,作业人和操作员需在“《危险作业审批申请单》中的“修理完毕,同意开机”栏签名确认。
4、挂牌人摘除警示牌,并将电柜的锁匙、紧急停机开关的锁匙交还操作员。
5、操作员、机修人员认真检查搅拌机确保安全后,将搅拌机旁的紧急停机开关复位,然后开机生产。
五、注意
以上程序必须严格执行,违反者将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本规程自颁发之日2012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华润混凝土(来宾)有限公司
201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