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应符合规定,轨道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2、轨道应平直,鱼尾板连接螺栓应无松动,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应无障碍,门式起重机应松开夹轨器。
3、起重机作业前的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机械结构外观正常,各连接件无松动;
⑵钢丝绳外表情况良好,绳卡牢固;
⑶各安全限位装置齐全完好。
4、操作室内应垫绝缘板,接通电源后应用试电笔测试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上、下操纵室应使用专用扶梯。
5、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在确认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各限位开关灵敏有效后,方可作业。
6、开动前,应先发出警示信号,重物提升和下降应操作平稳均匀,在提升大件时,不得用快速。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或倒退,并应栓拉溜绳防止摆动。
7、严禁超载起吊,吊重物行走时,重物离地不得超过1.5m高,工作间歇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8、重物的吊运严禁从人上方通过,空车行走时,吊钩应离地面2米以上。
9、露天作业,当遇五级以上(含五级)大风时,应停作业并锁紧夹轨器。
10、吊运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时,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11、作业后,起重机应停放在指定位置,用夹轨器锁紧,将吊钩升到上部位置,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
12、作业后,应将控制器拨到零位,切断电源,关闭并锁好操作室门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