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操作规程>> 机械加工>>正文

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7月16日

1、起重机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4)各连接件无松动。
(5)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2、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手制动锁死,启动后应慢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和油温,运转正常后,方可开始作业。
3、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木方,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要根据所吊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
4、汽车式起重机 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
5、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
6、重物在空中需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
7、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8、起重机带载回转时,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
9、当轮胎或起重机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重物离地不得超过500mm,缓慢行驶。
10、行驶时应保持中速,不得紧急制动,过起伏路面时应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倒车时应有人监护。
11、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放弃物件。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