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只准一机一挂,小型拖拉机不准挂大、中型挂车。
9、运输易燃物品时,严防烟火,须有防火措施。
10、在道路上会车时,要提前减速让路,使拖拉机和挂车拉成直线,如果需超越其他车辆时,要考虑到拖车的长度,不可过早驶入正常行驶路线。
11、拖拉机带挂车要低挡起步,不准在窄路、滑道、弯道、交叉口及桥梁、涵洞时高速行驶,车辆列队行驶时,各车之间要保持足够的距离,拖带农具和高速行驶时,严禁急转弯。
12、拖拉机上、下坡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上、下坡前应选择好适当档位,坡上不准换挡;
(2)不准曲线行驶,不准急转弯和横坡调头,不准倒退上坡;
(3)下坡时不准用空档、熄火或分离离合器等方法滑行;
(4)手扶、履带式拖拉机下坡转向或超越障碍时,要注意反向操作,防止走偏或自动转向;
(5)坡上不准停车。必须停车时,要锁紧制动器,并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13、拖拉机在冰雪和泥泞路上行驶时,须低速行驶,不准急刹车和急转弯。
14、拖拉机通过浸水路、浸水桥、小河、洼塘时,须察明水情和河床的坚实性,确认安全后通过。
15、拖拉机悬挂、拖带农具路途运输时,事先应将农具提升到最大高度,用锁定装置将农具固定在运输位置。通过坚硬道路,牵引犁需拆掉抓地板,行车速度不准太高。通过村镇时须有人护行,严防行人和儿童追随、攀登。
16、拖拉机在行驶中发生“飞车”,应立即停止供油,踏下制动器使发动机熄火、拖拉机停车。发动机“飞车”时,应打开减压,切断供油,并堵塞空气滤清器,迫使发动机熄火。
17、倒车时,要选择宽敞平坦的地段,倒车时出现主、挂车折叠现象应立即停车,前进拉直后再重新倒车。
18、夜间作业,必须有完好、齐全的照明设备。
19、拖拉机停车时,发动机未熄火并未加制动前,不准到拖拉机底下检查、修理和保养机器。
20、发动机冬天放水,应停车待水温降到70℃以下,方可以放水箱、机体内的水,并加盖“无水”牌。
第六章 田间机械作业
第十二条 使用分置式液压悬挂装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悬挂机构与机具连接要牢固可靠;
2、发动机起动时,须先将液压油泵操作手柄放在结合位置,分配器操纵手柄放在中立位置;
3、在不平的地面上作业,分配器操作手柄不准用中立位置。一般不准使用压降位置强压工作部件入土,只有在工作部件靠自重不能入土时方可使用,但入土后须立即将操作手柄扳到浮动位置;
4、分配器操作手柄不能定位时,不准使用;
5、不准扭曲高压铜管、刮伤油管表面、松动油管接头,不准与油类或悬挂的农具接触;
6、不准随意调整安全阀开启压力和滑阀的自动回位压力,不准随意拆掉铅封;
7、停车后应使悬挂机具着地停放。
第十三条 使用动力输出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动力输出与机具须配套合理,连接牢固,安全防护装置可靠;
2、在挂非独立式和半独立式传动时,须将变速杆放在空档位置;
3、在挂独立式传动时,须先挂非独立式传动,不准在空档位置直接挂独立式传动;
4、使用同步式动力输出轴时,挂倒档须先分离动力输出轴;
5、检查机具或发动机熄火时,须先将输出轴动力切断。
第十四条 旋耕机作业
1、旋耕机作业,不准在起步前将刀片入土或猛放入土。
2、作业时,不准急转弯,不准倒退。转弯或倒退时,应先将旋耕机升起,地头升降,须减慢转速,不准提升过高。万向节两端传动角度不得超过30度。
3、清除旋耕机上的缠草、杂物或紧固、更换犁刀时,须先切断旋耕机动力,在发动机熄火后进行。
4、手扶拖拉机在地头转弯时,应先托起手扶架,使旋耕犁刀出土后,再分离转向离合器。
5、田间转移或过埂时须切断动力,将旋耕机提升到最高位置。手扶拖拉机过埂时,驾驶员不准坐在座位上。
第十五条 犁耕作业
1、机车和牵引犁之间要有信号联系,驾驶员应经常注意农具工作情况。
2、机组作业时,落犁起步须平稳,不准操作过急。
3、牵引装置上的安全销折断时,不准用高强度钢筋代替或随意改变尺寸,应用直径10毫米的低碳钢销子。
4、牵引犁不准较长距离倒退,短距离倒退,尾轮滚动方向必须与倒退方向一致,犁未提升前,严禁拖拉机转弯与倒退,严禁转圈耕地。
5、转移地块时悬挂犁、半悬挂犁应升至最高位置并加以锁定,调紧限位链,牵引犁升起后应固定起落手柄。
6、在坡地作业时,须调宽拖拉机轮距,不准急速提升农具。
7、在岭上或沟壑旁作业时,地头须留足够的宽度,起犁时,须及时减小油门。
第十六条 耙地作业
1、多台耙连接作业时,连接点必须牢固可靠。
2、作业时不准倒退和急转弯。
3、加重箱上不准用石块、铁器等硬物加重,加重箱与耙上严禁乘坐人员。
4、发生严重拥土及拖堆现象,应分析原因,加以排除,不准强行作业。
5、靠近地边作业时,耙片不准接触田埂。
6、转移地块或短距离运输时,应将耙调整到运输状态,并装运输轮,长距离运输,要装车运送。
第十七条 植保作业
1、参加作业人员必须了解药剂性质,懂得预防中毒措施和中毒救护方法。
2、作业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用品。作业后凡与药物接触的身体部位和防护用品须用肥皂水洗净。
3、伤口未愈合、哺乳妇女、孕妇、小孩及其他不宜参加作业人员不得进入作业现场。
4、作业机械的药剂箱、管道及管道接口不能渗漏;作业时的工作压力不能超过规定值;排除故障、拆卸接头和喷头前须先消除药液箱内的压力。
5、牵引式和悬挂式机动喷粉、喷雾机组要逆风运行作业;人力喷粉、喷雾作业时,人应站在上风处,不准在高温下长时间作业。
6、作业现场不准喝水、饮食和吸烟,人体裸露部分应避免与药剂直接接触。
7、夜间检查或添加药剂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8、作业结束后,应在适当地点对机械进行彻底清洗,注意防止水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