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操作者必须熟悉行车的结构和性能,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进行独立操作;
二、按照润滑图表加足润滑油,加油后将油箱、油环等的盖子盖好;
三、每次开动前必须进行以下各项检查:
(1)吊钩钩头、滑轮有无缺陷、钢丝绳是否完好,在卷筒上固定是否牢固,有无脱槽现象;
(2)大车、小车及起升机构的制动器是否完全可靠;
(3)各传动机构是否正常,各安全开关是否灵敏可靠,起升限位及大小车限位是否正常;
(4)行车运行时有无异常。
四、“七不吊”规定:
(1)超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存放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