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何人未经部门领导或班组负责人同意,未取得相应设备操作证的,不得动用非本人负责的设备。门吊、桥吊、高空作业车、汽车吊等起重设备、机动车辆必须持有相应的有效操作证才能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2、使用任何设备(包括公用设备),首先必须了解、掌握该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严禁使用带病设备。
3、作业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将工作服袖口扣紧、上衣的下襟收紧和套入裤腰内,不得穿挂裙、大衣或围巾等飘动衣物,留长发者必须将长发整好放入帽内,操作传动、转动设备者不得戴手套,在高速转动或可能产生飞溅物切削作业时,必须戴防护眼镜,并在设备周围设置挡板,以防伤人。
4、开机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和周围环境,确认设备正常、非安全区域无人时,并发出开机信号,然后才能正式开机。
5、不得在运动件两边传递、探取东西。
6、工件上下车、调换工夹具、测量尺寸、检查光洁度、揩擦清洁都必须在停机后才能进行。清铁屑要用专用工具,不准用手拉、嘴吹。
7、任何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
8、被加工件必须装夹牢固、平衡。多人配合装夹、加工大件时,必须统一指挥,统一号令。
9、工件、工具必须放置平稳,不得放在动力部件上或运动部件附近,不得放在妨碍操作和行人的地方。
10、加工过程中,作业人员不得擅离岗位。
11、设备的安全装置任何人不得拆除,因检修需拆除的,修完装妥后才能使用。设备检修时必须断绝电源,电源开关要挂上警示牌。
12、机电设备在运行中遇到停电,必须将电源开关断开,有电后再行起动。
13、下班后,切断电源,若是交接班必须将运行情况交接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