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物要卡紧顶牢,先用手盘车,无障碍时方可开车,切削木料之前应将金属销子、钉子拔掉,检查垫铁刀架、刀杆爪盘是否完好牢固,然后接通电源试车。
2、刀架不可高于工件中心,刀架与工件间隙不得大于3毫米,旋刀必须带木把,不准用手铲车削工作。用砂纸打磨工件时,必须把刀架放下,并用力要均匀,防止过热灼手。
3、超过100毫米的长料,加工时应采用尾座爪盘顶牢,如需使用锥形顶尖,则必须在木材相应部位牢固的安装专用工装,使顶尖顶在铁板孔内。
4、装刀具时,刀杆伸出的刀架长度要短于5毫米,刀杆要保持50厘米的长度。加工大件时,(直径50厘米以上),必须把刀具固定在刀架上,车刀要夹牢,进刀不可过猛。
5、小工件带有节疤,不许车削。大件带有节疤时,不许开快车。木料有其它硬质东西时,要及时清除,否则,不准加工。
6、车削带有棱角的不规则木料,应先用固定车刀去棱角部分,再用车刀进行细加工。
7、用胶粘合的木料,必须加压放置24小时后,粘牢后方可在车床上加工。
8、车床转速应根据外形尺寸和结构而定,不可过高,以防飞出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