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定
第1条 经过安全和本工种专业技术培训,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2条 熟悉内绞的构造、工作原理、各部件的名称和作用,了解设备的维护保养知识。
二、开车前的检查
第3条 检查刹车闸和离合闸是否灵活可靠,两闸杼刹车后位置是否合适,不得压到水平位置,制动闸皮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得小于3mm。
第4条 各部螺丝紧固齐全。
第5条 钢丝绳固定是否牢靠,断丝是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是否有保险绳。保险绳是否合格。
第6条 地脚或压柱,防护罩等是否正常可靠。
第7条 电气控制设备有否失爆现象,电缆吊挂整齐,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汇报处理。
三、正常操作
第8条 开车前进行一次不带卷筒的空运转,当接到开车信号并确定方向无误后方可开车,听不清信号严禁开车。
第9条 确定方向后启动时,按下启动按扭,启动电机先把制动闸刹紧,离合松开。
第10条 将制动闸松开,离合刹紧,这时滚筒转动,缠绳或松绳。
第11条 使用小绞车下放重物时,应使电机反转带电松车,严禁只使用闸控制下放,更不准放飞车。
第12条 停车时,刹死制动闸,松开离合闸,禁止作急剧的开停车以防损坏系统齿轮。
第13条 在电动机运转时,严禁把两闸同时刹,以免烧坏电机。
第14条 在开车过程中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就紧急停车及时汇报:
1、绞车有异响和异常振动;
2、轴承油度超过65°;
3、出现掉道;
4、电机发热,超过名牌现定的温度;
5、发现巷道内有行人通过;
6、绞车所带负荷超载,电机吃力;
7、电气设备着火或其它故障。
四、收尾工作
第15条 绞车正常停车后,各种手把应放到正确位置。长时间停车
或司机离开操作台时,必须将保险闸闸住,切断电源;
第16条 司机应经常检查绞车各部件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汇报;
第17条 下班前必须认真填写运转日志,坚持在现场进行交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