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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维修工人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8月15日

1、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机械维修安全技术规程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
        2、维修车间主任要对维修的安全负总责,并对参加维修的人员交待好任务,交待好安全防护措施。
        3、维修工作之前,必须详细检查各种工具,用具,吊具,设备的可靠性,确保使用安全。
        4、凡是具有二人以上的维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5、凡是机电传动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必须切断电源,并要在开关上挂设“禁止启动,设备维修”警告牌。
        6、维修中对于特殊拆卸,必须严格控制,不经领导批准,技术人员未到现场不得拆装。
        7、维修临时行灯必须采用低压36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有可靠接地。
        8、乙炔--氧气装置必须有回火节流器,使用时必须检查仪器、仪表、接头的可靠性和密封性。
        9、使用任何设备,必须符合安全保护才能使用,严禁进行带病设备的使用。
        10、进入容器工作,工作者与监护人每3分钟联系一次,监护人必须随时掌握工作者的情况,不得离开。
        11、从事有可能产生危险的维修工作,不能单独一个人去做,必须两人以上进行工作。
        12、离地3米以上的高空作业,维修人员必须配置安全防护措施(安全带、安全帽、防护垫等),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癫痫病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13、遇有猛风、暴雨、雷电时,不能进行室外或高空作业。
        14、夜间必须有充分的照明,才能进行维修工作。
        15、起重机械的操作者、指挥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才能进行操作或指挥。
        16、任何人在工作过程中感到身体不适,有权要求停止作业,送医院检查,不得带病工作。
        17、任何人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危险因素或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向领导汇报,及时整改。
        18、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品,如工作服、鞋、袖套、手套、安全帽等。
 

        
        设 备 部
        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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