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无齿锯使用安全操作的内容与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青岛港(集团)董家口分公司无齿锯的操作人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规程引用了青岛港(集团)《职工通用安全守则》;《无齿锯使用说明书》的相关内容。
3 内容及要求
3.1操作前
3.2.1 要戴防护眼镜和手套。
3.2.2 无齿锯应该接在有漏电保护器(3P)的电盘内使用。
3.2.3 无齿锯应该按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对于无法正常使用的应该按程序及时报废。
3.2.4 检查锯片有无裂纹、破损、缺口,检查电源、电线、开关是否良好,设备要有可靠的接零或接地,安全装置要齐全好用。
3.2.5 无齿锯启动前,不要与锯件接触。
3.3 操作中
3.3.1 操作无齿锯时应该站在锯的侧面并且锯片旋转方向严禁有人。
3.3.2 更换锯片时应该切断电源,轴孔不适合不要安装,待完全停转后,插上止回销方可进行操作。
3.3.3 锯件要放置平稳,用力均衡、平正、不偏斜,夹持牢固,锯件不要超过规定范围,不要用脚踩锯件。尤其是切割钢丝绳时,手要握牢钢丝绳两侧。
3.3.4 锯切时用力要均匀,不要用力过猛,锯切过程中不要停止。
3.3.5发生故障要由电工修理,突然停电时要将电源断开,通电后开机时,要检查锯片是否松动,再合上开关。
3.4 操作后
3.4.1 停机时应让锯片自然停止,不要用手去刹。
3.4.2 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清理现场。
3.4.3 无齿锯应专人管理,由熟悉设备性能和本规程的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