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检查胶带运行情况。
第二十九条 检查各部润滑情况。
第三十条 随时观察头顶盘指示仪,发现异常立即停机。
第三十一条 随时观察受料口的入料粒度,以防砸、碰坏设备和影响板式给料机运行。
第三十二条 随时观察电铲的工作情况,根据电铲的位置及时调整受料角度。
(四)停 机
第三十三条 排空受料斗、板式给料机、破碎机料斗和卸料胶带输送机物料。
第三十四条 将破碎机退出电铲工作半径,走到安全地带。
第三十五条 按下控制台上转载机、胶带输送机和排土机停机按钮,把控制台上的操作开关保持在联锁位置上。
第三十六条 停机后,清理卫生,检查各部位有无异常,填写运行记录。
第三十七条 紧急停机:遇到危及设备或人身安全时,立即按下急停按钮或断开拉绳开关。
第三十八条 停机期间(长时间停机),加热器必须工作,液压箱油温不得低于0℃,所有驱动装置必须定期运转一次。
(五)安全注意事项
第三十九条 冬季作业必须在无冰雪载荷情况下工作。
第四十条 冬季作业时,制动器闸瓦、旋转件等都不准有结冰现象。
第四十一条 破碎机受料斗中心线距坡顶线距离不得小于20米。
第四十二条 严禁在设备受、卸料臂下方、履带前后方危险区域内停留。
第四十三条 工作时纵向坡度和横向坡度不得超过5%,行走时纵向坡度不超过10%;横向坡度不超过4%。
第四十四条 当风速超过20米/秒时,破碎机应停止作业(风速计会在风速过大时关掉破碎机)并锁定。
第四十五条 严格按信号启机、停机,违反正常联合作业调度指令的命令,拒绝执行。
第四十六条 操作各种手柄、按钮时,不能用力过猛,停机后必须将手柄回到零位。
第四十七条 启动前,发出报警信号,警示周围人员离开危险区。操作人员在操作期间不得离开座椅。
第四十八条 系统启机或局部操作前,操作(或地面巡检)人员必须观察本机转动部位及其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确认安全,按下报警按钮,发出报警信号三次后,方可启机或局部操作。
第四十九条 局部操作时要注意观察周围情况,做好呼唤应答。
第五十条 严禁破碎机在破碎物料状态下启动或行走。
第五十一条 及时平整地面,保证履带与支重轮充分接触。
第五十二条 破碎机上坡转弯采用“后退曲线”方式,下坡转弯采用“前进曲线”方式,每次转弯角度不准超过5°。
第五十三条 当滚筒、平辊、托辊因轴承损坏磨擦发热时,严禁停机,应立即采取降温措施(如用水、冰雪、二氧化碳灭火器等)冷却后方可停机。
第五十四条 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向集控操作人员和当班工长汇报;故障排除后,向集控操作人员和当班工长汇报,听候启机命令;严禁无指令启机。
第五十五条 不准将受料斗体放到地面上。
第五十六条 急停按钮只有在设备即将发生事故或危及人身安全时才能使用。
第五十七条 紧急停机后,在原因不明或故障未排除之前,不准启机。
第五十八条 配备的灭火器应定期检查、更换。
第五十九条 反转运行
一、 反转运行必须在正转运行的给料机偶合器完全停止后,方可进行;
二、 反转运行时,可使用反转启动按钮正常反转,既先按反转启动按钮,给料机电机反转运行再启动破碎辊,最后启动止推器,实现反转运行,也可使用反转钥匙进行反转,即把反转钥匙转到反转的位置,启动反转给料机电机,再启动止推器实现反转,带料反转时,一般反转1.5米左右为宜,以防物料把料斗后侧板撑开;
三、 反转后实现正转时,必须使反转的给料机偶合器电机完全停止转动后运行。
第六十条 维修时必须按要求办理工作票和操作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维修完毕后必须检查、清理维修现场工器具、材料和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