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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检查员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7月01日

1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长发需盘起。不准穿高跟鞋、拖鞋进入工作现场。
2 检查员在机台上测量半成品及设备灯光位置时,应通知机台操作主手,操作工落实好停机、断电、挂警示牌安全措施后,检查员方可工作,此时操作主手为监护人。工作完毕通知操作主手,操作人方可开机操作。
3 检查人员在测量各种设备、半成品时,人严禁站在各种设备危险部位。
4 设备在正常运转时,严禁触摸运转部位,禁止在运转移动的设备之间穿行,如必须在此处工作,必须停机、断电、关风、挂警示牌牌,设立监护人。
5 禁止在安全措施未落实到位的情况下进行测量。
6 在测量成型机平面宽后,如需要进入传递环轨道内的必须停机、断电、挂警示牌、机台主手为监护人。
7 在测量机头温度、辊温等设备部件时,人体要离运转移动部位 3Ocm 以上,检查百叶车的半成品时,必须使用三角支架,以防砸到头部。
8 在测量半成品部件,叉车司机拉百叶车进行存放时,一定要注意不要被叉车碰到。
9 严禁质检员在未通知机台操作人的情况下,测量正常运转的设备、半成品。
10 严禁在运输链、行吊等危险点正下方逗留,禁止攀爬运行中的运输带。
11 检查人员严禁动用电、气焊设备及配电设施。
12 检查人员在车间行走时,按人行通道并注意避让来往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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