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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装载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0月21日

1、铲车、装载机司机必须持有地方交管部门和劳动部门发放的驾驶证和厂内机械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2、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应过猛,一次挖土高度不能高于4m。铲斗回转半径内有其他机械作业时,应停止作业。
      3、装碴时,应待汽车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行走时,臂杆应与履带平行,铲斗离地1米左右,锁闭操作手柄,上下坡时,不准空档滑行,爬坡不应超过20%的坡度。
      4、操作手柄时,用力平衡适度,臂杆下降时,中途不得突然停顿,使铲斗、斗柄和动臂靠紧。
      5、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事故者,负全部责任。
      自卸汽车司机
      1、自卸汽车司机必须持有地方交管部门发放的行车驾驶执照,经单位调派后,方可上车操作。
      2、发动后,应检试倾卸液压机构,配合挖装机装料时,自卸车就位后拉紧手刹车。如挖斗必须超过驾驶室顶部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
      3、卸料时,应选好地形,并检视周围及上空有无电线及行人,确认无误后,方可升举车斗卸料。卸料后,车箱应及时复原,不得边走边落。
      4、在坑洼险地卸料时,应下车查看地形,必须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防止边坡坍塌。
      5、检修车辆时和倾卸装置时,应打好眼石,撑牢车箱,以防车溜和车箱突然下落伤人,驾驶室严禁超载,严禁人货混装,自卸车箱严禁载人。
      6、违章作业者罚款50元,违章造成事故者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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