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时刻把安全行车和安全生产放在首位。
一、 扫路机为城市道路作业设备,驾驶人员必须在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经专项扫路机作业培训、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上岗作业,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操作机械上路作业。
二、 扫路机操作人员在操作机械上路作业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在作业中必须服从交通民警指挥,不得违法违章作业,坚决杜绝酒后开车。
三、 扫路机操作人员在操作扫路机前必须认真学习扫路机使用说明书,严格按照扫路机“使用操作规范、技巧及注意事项”中要求的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熟练掌握驾驶车辆燃油、润滑油的种类和不同季节的选用知识、驾驶车辆例行保养和一、二级保养作业规范、驾驶车辆的检查部位和三检四勤工作内容。
四、 扫路机在每天作业前,操作人员必须提前对扫路机的各项机械性能进行认真检查机油、燃油、冷却水离合器和制动液是否正常,发动机启动后,检查发动机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响,各种仪表工作是否正常。确认机械设备性能完好,方可作业,不得驾驶带病机械上路作业。
五、 作业中,扫路机驾驶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正确作业,不得从事饮食、吸烟、接打电话等与作业无关的事情,在作业中必须正确避让行人、车辆,不得抢行、闯灯。
六、 作业完成后,扫路机驾驶人员必须认真冲刷车辆,严禁冲洗液压系统、发动机散热器、发动机空滤器进气口,以避免损坏。车辆在擦拭过程中检查轮胎气压是否充足,钢板螺丝有无松动,轮胎有无夹石、扎钉等部位的安全使用性能,定期进行加注黄油等专项养护工作,以确保车辆的安全、正常使用。
七、 车辆回队后司机应按规定将车辆停放各自的车位处,车身靠左边车位线停放并与其平行。
朝环四队
2011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