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严禁无证操作。
2. 设备启动前和运行中,运转部位周围不得有人和障碍物。
3. 行车运行前,必须检查行车上下,大车和小车走行轨道无人和障碍物后,并发出电铃信号,方可启动操作。
4. 处理事故和清扫时,应停电。
5. 行车通过有人作业区上空时,必须将抓斗打在无人作业范围内,并发出电铃信号,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6. 换钢绳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进行。
7. 严禁吊无关设备及设施。特殊情况下,经有关领导同意,方可起吊物件。
8. 行车停止作业时,必须停放在规定位置。
9. 行车作业时,严格遵守“十不吊”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