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执行《印尼青山工业园区码头员工安全通则》所规定的操作、电焊工、气焊(割)工及高处作业、自身防护安全确认制和《动火证》制度。
2持有效上岗操作质资证作业前须检查使用工器具是否完好,应确认电焊机电源引出线和外壳接地点及夹钳绝缘性能安全可靠后方可作业,严禁使用有缺陷的工器具;雨天或潮湿及海面作业须穿胶鞋。
3严禁湿手推闸开关,推足闸刀后启动电焊机;焊割区严禁易燃易爆品,保障足够照明与通风,备足消防器材;要害部位须办《动火证》。
4电焊氧割作业须配戴专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须佩挂安全带,海面或临水海边作业应穿救生衣后方可作业。
5压力容器动用焊割时,必须经专业确认,采取技术措施后方可作业。
6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须留气孔;容器或潮湿的地方动用电焊氧割应专人监护,且采取绝缘措施,其照明灯应为≤36V安全电压。
7严禁电焊机接地零线搭接在易燃易爆容器的金属外壳管道及与其相连的金属结构件上或搭接在建筑物上;雷雨天不得室外施焊作业。
8割刀及附件和管路漏气,必须采用肥皂水查验,且5m范围内不准有明火,其气瓶内须留0.1-0.2Mpa的表压力。
9气瓶应避开太阳爆晒与高温辐射;严禁戴油污手套、油工具开启气瓶;气瓶应专人保管领用,严禁混装;搬运途中应轻装轻放,严禁摔抛滚。
10禁止在易燃易爆危化品及情况不明容器施焊割;必须配足减压器和回火止火阀。
11因故中断作业离开现场须对现场作必要的清理,切断工器具动力源,且专人监护;重新作业前须确认其环境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12完工后,应清除现场火种,关闭气源,切断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