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龙门吊应有专人开车,司机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本机的结构特点和操作方法,并经考试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才允许开车。
2)工作前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具,拆除锁轨装置后,小心登上直梯进入驾驶室。
3)司机工作时,只听地面上专门人员指挥(并且只能有1 人指挥),但是无论什么人发出停车信号时均应停车,查明情况再开车。
4)每日每次开车前,必须检查所有机械和电器设备是否良好,操作系统是否灵活,并按规定对设备进行保养和润滑。
5)每班第一次吊运物品以使吊运接近额定负荷的物品时,司机应先将重物起重至不超过0.5m高度,然后下降到接近地面时制动。
6)禁止超负荷使用、倾斜吊运物品、人随物品一起升降、六级以上风力工作、严禁酒后操作。
7)龙门吊吊运物品时,应鸣铃让人躲开或绕开,禁止从人头顶通过,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警告信号。
8)不允许长时间吊重于空中停留,龙门吊吊装重物时,司机和地面指挥人员不得离开。
9)交接班时,两个班的司机应共同检查全机的机械设备和电器设备情况,并填写司机日表。
10)检查时应切断电源,且挂“有人检修”的牌子,以免误开车造成重大事故。
11)龙门吊工作完毕后,开到指定地点,将各手柄均转到零位,切断电源。
12)突然断电时,要将主电路开关切断,将所有控制器手柄转至零位。
13)吊车工应严格遵守“十不吊”的规定: (1) 钢丝绳不合格不吊;(2) 捆缚不牢不吊; (3) 信号不明不吊; (4)钢丝绳挂不均匀不吊; (5) 超过负荷棱角没垫不吊;(6) 工作物埋在地里不吊; (7) 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8)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放的浮动物件不吊; (9) 易燃、易爆物品设安全装置不吊; (10) 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