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砂轮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操作。
第2条 检查:
1.首先从外观上检查砂轮机部件是否齐全;各部件之间的连接是否稳固;其中重点检查砂轮机地脚螺栓、砂轮的夹持和护罩是否牢固。
2.察看电源、开关、电机是否正常。
3.砂轮是否装正,装平有无受潮、淋水、过薄、有无缺损、裂纹、有无凹凸等。
4.润滑情况,每半年换一次润滑脂,轴承有无发烧、缺油状况。
第3条 一切检查正常后,才能开机,试空车3分钟,如有异响和异常振动,则应报请修复后才能使用。
第4条 砂轮工戴好护目镜,手持磨削工件,站在砂轮机侧面,两脚叉开不丁不八,双膝微曲,全身放松,呼吸调匀,待砂轮运转正常后,轻轻将工件触接飞速旋转的轮缘,按所需要的角度,操持工件磨削。
第5条 严禁磨削过重过大的工件,严禁工件撞击砂轮,或用力将工件顶在砂轮上。
第6条 使用中的砂轮,应保持左右两块砂轮的直径大致相同,最大相差不超过直径的20%。
第7条 砂轮机不可长期负载,一个周期的持续时间为10小时。
第8条 更换新砂轮,必须由有经验的技工安装,左右两块砂轮要保持平衡,砂轮与砂轮轴要同心,砂轮与砂轮夹持盘间的软垫要装妥贴。倒顺螺母松紧适度,过松砂轮会被离心力甩脱,过紧会造成砂轮碎裂。
第9条 冷却磨削的工件时,注意不要把冷却液弄在砂轮上。
第10条 砂轮机运行十不准:
1.无护罩。
2.有异响。
3.有异常振动。
4.砂轮受潮、淋水。
5.砂轮过薄或缺损、裂纹。
6.砂轮未装平、装正。
7.工件过大、过重。
8.正面有人。
9.磨屑、灰尘未清除。
10.未带护目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