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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8月12日

1.1根据机械说明书的规定,认真进行操作。

1.2操作前必须认真进行“八查、四加油”,将检查、加油情况做好记录。

八查:

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穿戴齐全及机械周围情况,清除障碍物;

查电机、电器、电压及其控制设备是否漏电及有不良倾向;(包括抓斗电机);查索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查电气的信号声音是否响亮;查刹车及安全部件、保险机构(电器保险、机械保险)是否灵敏有效;

查各部位紧固螺丝、销子有无松动、脱落;查三角带、齿轮、各转动、运转部件是否完好;查顶轴帽套、吊臂、门架各主要部件是否有异常现象。

四加油:

各运转齿轮及轴承油眼加油;蜗轮、蜗杆加油;主架平面轴承加油;吊臂滑轮、吊钩滑轮加油(包括抓斗各润滑部位加油)

1.3操作前应空载试验起升、下降、变幅、旋转等机构,检查有无异常现象。

1.4每次作业前,要按响电铃,要有专人指挥,校正计量设备。

1.5开始第一吊作业时,货物稍离地面(h≤0.5m)即停止,以检试刹车是否灵敏可靠。

1.6作业中要做到五注意:

电动机有无过热和其他不正常现象;刹车是否灵敏可靠;

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有无杂音、有无烧损臭味;工索具是否套紧扎牢,起吊平稳;机械运转方向有无他人站立。

1.7操作中要集中精力,认真操作,看清手势,眼随钩走,余光了望,不准闲谈玩笑,非操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驾驶室和机械仓。

1.8严格执行“十不吊”:

1.9起吊货物不宜过高,只要越过障碍物时不碰撞即可,起升、变幅卷筒上钢丝绳严禁放完,最少留三圈。

1.10起吊货物严禁从人头上越过,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1.11起吊水中货物时,应特别注意重量、体积,其最大负荷量在本身安全负荷量的60%以内。

1.12不准用起重机的吊钩牵拉车辆,不准用起重机吊拨埋在地下或䆻结在地面、设备上的货物。

1.13按负荷指示进行操作,作业时如遇物资重量不明,应查明后方可起吊,不得超负荷作业。

1.14不准利用限位开关停止机构动作。

1.15作业中如发生危急情况(如严重危急人身、设备安全),任何人呼吁都应立即停机。

1.16在恶劣天气条件下作业(如遇六级以上大风、雪、雨、雾等)要停止作业,或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17司机不得在货物起升后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吊机运转时做例行保养工作。

1.18重大事故发生后,应保持现场,并首先抢救受伤人员。

1.19对电动机械,启动前将各操作手柄、按钮等处于空挡位置,启动后应逐档操作;作业中遇突然停电,应把控制手柄放回空挡,[无限量下载EHS独家精品资料,请咨询“安应管家”微信号:ansyingsj1]无电磁刹车设备的应立即刹车,作业不准带电调整及修理电气设备。

1.20严禁利用起重机吊钩和抓斗进行船只在水面上的移动以免因力点及倾斜力不同造成意外事故。

1.21操作后必须认真做好一断、二定、三清理。

一断:切断电源。

二定:吊钩定位;机械定位关锁好门窗。

三清理:清理附属工索具,按规定地点存放或入库;清理机械有无自修或报修项目;清理机械搞好例行保养。

1.22做好当班作业运行日志及交接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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