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操作规程>> 机械加工>>正文

2#主井提升机司机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9月22日

一、一般规定

第 1 条 本规程适用于 2#主井提升机司机的运行操作。

第 2 条 提升机必须配有正、副司机,每班不得少于 2 人(不包括实习或熟悉期内的司机)。

第 3 条 司机必须经过培训,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动作原理,掌握《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及车房各项规章制度,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 4 条 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 5 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着装符合工作要求。

二、操作前的准备

第 6 条 在提升机各部分均正常的条件下,电工送上高压,低压电源,合上电控室内电控系统的各电源开关,司机即可进行下列操作:

(1)    将闸控柜转换开关拨到"液压站 1"或"液压站 2"位置, 并确定液压站油路与液压 站对应;

(2)    刹车手柄、调速手柄置于零位,观察仪表屏工况显示表上的刹车零位和调速零位 灯亮;

(3)    顺序按动左操作台上的快开、风机、励磁"合"按钮(励磁合不上时,先按一下" 励磁分",再按"励磁合"按钮)、闸控;

(4)    工况开关Ⅳ置于"复位"位置,然后顺序按动右操作台上的"铃复位"、"总复位"按

钮;

(5)    若系统正常,则安全回路闭合,安全接触器通电,安全制动释放,同时制动泵开

始工作。可以进行下一步开车操作;若安全回路合不上,可通过查看上位机故障内容,通知 维护人员进行处理。

(6)    正常开车前,转换开关一般要由"复位"打到"正常"。 三、操作

第 7 条 司机应熟悉各种信号,操作时必须严格按信号执行。1.司机不得无信号动车。

2.  当司机所收信号不清或有疑问时,应立即用电话与信号工联系,重发信号,再进行操

作。

3.  司机接到信号因故未能执行时,应通知信号工,申请原信号作废,重发信号,再进行

操作。

4.  箕斗在井口停车位置,司机不得擅自动车,若因故需要动车时,应与信号工联系,按 信号执行。

5.  箕斗在井筒内,若因检修需要动车时,应事先通知信号工,经信号工同意后,可作多 次不到井口的升降运行。完毕后,再通知信号工。

第 8 条 进行特殊吊运时,其速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人工验绳的速度,一般不大于 0.3 米/秒。

2.因检修井筒装备或处理事故人员须站在提升容器顶上工作时,其提升容器的运行速度 一般为 0.3~0.5 米/秒,最大不得超过 2 米/秒。

第 9 条 提升机的开车操作。

1.  正常运转

1.1      手动运行:

(1)     工况开关Ⅰ置于"运行"位置;

(2)     工况开关Ⅱ置于"全速" 位置;

(3)     工况开关Ⅳ置于"手动"位置;

(4)     刹车手柄、调速手柄均置于零位;

(5)     观察右前方信号系统己给出"2"、"3" "4"、"5"信号,同时观察前方仪表屏上工况显示表的"允许开车"灯亮,若信号系统己给出"2"、"3" "4"、"5"信号,而"允许开车"灯不亮,可将调速手柄(或刹车手柄)推离零位后再回零位,这时"允许开车"灯亮;

(6)     向前推刹车手柄至极限位位置;

(7)     提升信号为"2"或 "4"时,向后拉调速手柄至限位位置;提升信号为"3" 或"5"时,向前推调速手柄至限位位置;这时工况显示表上的"提升"或"下放"灯亮,制动给定表指针由 0 升至 5V,制动油压表升到 13MPa,提升机开始运行;

(8)     提升机运行过程,根据工况需要,司机可通过调节调速手柄调节提升机运行速度,调节刹车于柄来调节制动力;重载提升时,可先将刹车手把推出一半左右再慢慢推出速 度手把,观察电流表指针指到 2500A 左右后将刹车手把全推出,待滚筒按正确方向运行后再将速度手把推到头。

(9)     停车:先将调速手柄拉回零位,随即将刹车手柄拉回零位。

1.2    半自动运行

(1)     工况开关Ⅰ置于"运行"位置;

(2)     工况开关Ⅱ置于"全速"位置(信号为"提煤");

(3)     工况开关Ⅳ置于"半自动"位置;

(4)     按动右操作台的"运行"按钮(大于 1 秒),提升机根据信号方向自动运行,到停车点后自动停车;提升过程中需要停车,则按动右操作台的"停止"按钮,提升机开始减速停 车。

(5)     中间位置停车后,必须"手动开车"至井口停车。

1.3    全自动运行

(1)     工况开关Ⅰ置于"运行"位置;

(2)     工况开关Ⅱ置于"全速"位置(信号为"提煤");

(3)     工况开关Ⅳ置于"自动"位置;

(4)     按动右操作台的"运行"按钮(大于 1 秒),提升机根据信号方向自动运行,到停车点后自动停车;以后提升机根据信号自动运行。提升过程中需要停车,则按动右操作台的 "停止"按钮,提升机开始减速停车。

(5)     中间位置停车后,必须"手动开车"至井口停车。 2.检修运行:

(1)     工况开关Ⅰ置于"运行"位置;

(2)     工况开关Ⅱ置于"检修"位置;

(3)     工况开关Ⅳ置于"手动"位置;

(4)     刹车手柄、调速于柄置于零位;

(5)     根据实际需要按右操作台上的"上验绳",提升机即向上运行;按"下验绳",提升 机即向下运行,速度限定为 0.3m/s;

(6)     停车: 按右操作台"停止"按钮,提升机即停止运行;

(7)     验绳运行时,井筒"停车开关"无效。3.应急运行

工况开关置于"应急"位置,同时在主控柜内选择"PC1 应急"或者"PC2 应急"其它工况开关位置及操作与"手动运行"相同,最大速度限定为 1.5m/s。

4.  特殊情况处理;

4.1    停车点,过卷点旁路

必要时可对停车点及过卷点旁路,其中,按右操作台"停车点旁路"按钮一次,可保持 20 秒钟的有效时间,按右操作台上的"过卷点旁路"按钮,按下时间内有效。

4.2    过卷处理

(1)     工况开关Ⅳ置于"复位"位置;

(2)     刹车手柄、调速于柄置于零位;

(3)     按右操作台上的"总复位"按钮;合上安全回路;

(4)     与提升信号配合,向与过卷方向相反的方向开车;其它与"手动运行"操作相同。

4.3    调闸(调试液压站或者闸间隙)

(1)     工况开关Ⅰ置于“试验”位置;

(2)     工况开关Ⅳ置于“手动”位置;

(3)     刹车于柄.调速手柄置于零位;

(4)     让维护人员将计算机柜内的调闸选择开关置于“调闸”位置;

(5)     右手按下右操作台上的“调闸”按钮,然后左手向前推刹车手把即可开闸,松开 按钮即抱闸,调闸过程中如果车动则自动跳安全回路。

!!!重要提示:调闸操作时必须将滚筒一侧的闸盘锁住

4.4    闸试验

(1)     工况开关Ⅰ置于“试验”位置;

(2)     工况开关Ⅳ置于“手动”位置;

(3)     刹车于柄、调速手柄置于零位;

(4)     右手按下右操作台上的“闸试验”按钮大于 3 秒,这时制动闸提供一倍的静力矩, 电机电枢电流为 3200A。

5.  减速段

正常开车至减速点时,先振铃,约在距进口 92 米处开始减速,司机观察仪表盘上的速度表指针应开始往下降,若速度表指针未下降或下降缓慢,司机应立即将速度手把拉回零位, 随即将刹车手把拉回零位,或者按下“紧急停车”按钮。

第 10 条 在运行下列提升任务时,必须执行 1 司机操作、另 1 司机监护工作制度。1.升降人员。

2.  运送雷管.炸药等危险品。

3.  运送特殊大型设备及器材等。第 11 条 监护司机的指责:

1.  监护操作司机按提升人员和下放重物的规定速度操作。

2.  及时提醒操作司机进行减速、制动和停车。 第 12 条 提升机司机应进行班中巡回检查。1.对设备及部位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巡回检查。

2.  巡回检查要按规定的检查线路和检查内容依次逐项检查,不得遗漏。

3.  在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1)     司机能处理的应立即处理。

(2)     司机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并通知维修工处理。

(3)     对不立即产生危害的问题,要进行连续跟踪观察,监视其发展情况。

(4)     所有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经过,必须认真填入运行日志。 第 13 条 提升机司机应遵守以下操作纪律:

1.  司机操作时,手不准离开手把,严禁与他人闲谈,开车后不得再打电话。

2.  在操作期间禁止吸烟,并不得离开操作台及做其它与操作无关的事。操作台上不得放 与操作无关的异物。

3.  司机接班后严禁睡觉、打闹。

4.  司机应轮换操作,每人连续操作时间一般不超过 1 小时,在操作未结束前,禁止换人。因身体骤感不适,不能坚持操作时,可中途停车,并与井口信号工联系,由另一司机代替。

5.  对监护司机的示警性喊话,禁止对答。

第 14 条 提升机司机应遵守以下安全守则: 1.禁止超负荷运行(电流不超限)。

2.  检修后必须试车。

3.  停车期间,司机离开操作位置时必须做到:

(1)     将速度手把、刹车手把置于零位。

(2)     分开安全回路。

4.  事故停车后的注意事项:

(1)     运行中发生事故,在故障原因未查清和消除前,禁止动车,对绞车进行铃复位, 不进行总复位操作,并通知维护人员前来查看并处理。

(2)     故障被处理,或经主管领导确认具备动车条件后,方可动车。

(3)     钢丝绳如遭受卡罐紧急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待对钢丝绳进行检查 无误后,方可恢复运行。

5.  在设备检修及处理事故期间,司机应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提升机房。 四、收尾工作

第 19 条 在检修及处理事故后,司机会同检修工认真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 20 条 搞好设备及机房内外环境卫生,并将工具、备品排列整齐和清点。第 21 条 按有关规定,认真填好各种记录。

五、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第 22 条 危险因素

1.  提升机司机不熟悉设备性能,在系统保护缺失、不起作用、提升机出现故障时强行动

车。

2.  提升机司机操作期间,注意力不集中,擅离操作岗位,有可能会导致提升机误操作,

比如上下人期间,不能及时减速;检修期间,提升机起步过快,不能按照要求速度开车。3.提升机转动部位较多,提升机司机在巡查、清理设备卫生期间,转动部位极有可能会

对人身造成伤害。

第 23 条 防范措施

1.  主提升机司机必须具备有一定的机电基础知识,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动作原理,操作系统和各种保护装置,能排除一般性故障。

2.  主提升机司机操作期间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要集中注意力,手不准无故离开操作 手柄,严禁与其他人闲谈、把玩手机等。上下人期间,要有副司机监护;检修期间,要按点 开车,起步稳、停车准,按照要求速度开车。

3.  主提升司机上岗期间必须更换工作服,不准穿高跟鞋,女司机如留有长发,必须盘起、 戴帽;设备运行期间严禁对司机清理设备卫生。现场转动部位必须加设防护罩。

第 24 条 事故应急预案

1.  发生事故后,主提升司机应当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接报后应及时向矿值班 领导和矿长汇报,并通知安监、生产和医疗等部门。重大提升事故必须矿调度及时上报上级 有关部门。

2.  主提升司机要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过程,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间、地点、类别、伤害 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事故简要经过,初步原因或直接原因的判断等。记录要真实准确,不得 弄虚作假。

3.  主提升司机在现场积极配合事故的处理,按章作业,采取应急措施,避免事故的扩大。

4.  罐道损坏、过卷、卡罐、断绳、井筒坠物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     当出现以上事故时,提升机司机必须立即停机,切断提升机电源,并立即向机电 科值班人员和机电调度、矿调度室汇报,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2)     由矿领导组织有关单位现场分析事故的原因。在故障原因未查清和未消除前,不 准恢复运行。原因查清后,由矿领导组织有关单位共同研究处理事故的方法和措施。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