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定
第 1 条 适用条件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场地车车辆行驶操作、车辆保养工作。 第 2 条 上岗条件
1.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工作中做好自身的安全。
2. 负责场地车车辆行驶操作、车辆保管保养工作。
3.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悉设备性能及安全注意事项。 二、操作准备:
1. 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瓶液是否足够,制动器是否灵敏、离合器总泵油是否符合 要求。
2. 检查轮胎气压是否符合标准,轮胎螺丝是否紧固。
3. 检查手、脚制动器性能是否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液。
4. 检查方向盘、传动轴及转向横拉杆连接是否紧固、有效。
5. 检查喇叭、灯光、雨刮器是否正常,电瓶连接线、搭铁线是否牢固清洁。
6. 检查发电机皮带、风扇皮带、空调皮带是否正常,随车工具是否齐全。
7. 检查各种证件是否齐全,带齐各种证件,持证上岗。 三、操作程序:
1. 行车前必须检查刹车、方向机、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严禁带病 出车。
2. 在起步,出入工地大门、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应鸣号、减速、靠右行;通 过交叉路口时,应“一慢、二看、三通过”;交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
3. 在施工现场行驶时,要密切注意周围环境和人员动向,并应鸣号、低速慢行,随时作好停 车准备。
4. 在工地内行驶,宽 9 米以上的干道上时速不得超过 30 公里,一般情况时速不超过 10 公
里,进出时速不得超过 5 公里。
5. 严禁超长(车身前后两米)、超重、超宽(车身左右 0.2 米)、超高(从地面算起 4 米) 装运。装载物品要捆绑牢固可靠,载货汽车不准搭乘无关人员。
6. 在施工现场行驶时,只准走规定的道路。不准从传送带、工程脚手架和低垂的电线下通过。 四、安全注意事项:
1. 开车前严禁饮酒,行车、加油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2. 在用起重设备装卸车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在这时检查、修理车辆。
3. 停车时要选择适当地点,不准乱停乱放。停车后应将钥匙取下,拉紧手刹制动器。 五、收尾工作:
1. 按要求补充燃油,检查机油、冷却水和电瓶液。
2. 按车容标准清洁车辆,然后把车开回车库停放好。
3. 拉紧手制动器。
4. 关好车窗,锁好车门。
5. 检查车辆外表是否损坏。
6. 到办公室汇报出车情况。第 3 条 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1.操作不规范,可能导致碰伤。
防范措施:特殊岗位要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规范作业行为。 2.设备操作及保养不按要求检修,易发生机电事故。
第 4 条 防范措施:严格按要求进行检修,确保设备安全可靠,各种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方可试车、运行。
3.检查保养操作车辆时易发生机电事故。
防范措施: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严格按规程作业。 第 5 条 事故应急预案
1.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相关要求进行作业,严禁违章操作。
2. 现场作业必须有安全负责人,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其管理。
3. 事故发生后,安全负责人及时向科领导和矿调度汇报,并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救助措施, 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