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操作规程>> 冶金安全>>正文

电气焊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07月24日

(一)从事焊接工种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经过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进行操作。

(二)焊割工作前应填写《动用明火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经操作,并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三)在焊割作业区,必须清除周围易燃物品,如无法清除,应采取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四)盛放过或盛有易燃、可燃或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和设备,在未经严格清洗前,不能进行焊割。

(五)严格在可燃蒸汽、气体或粉尘的爆炸危险性场所进行焊接作业。

(六)焊接作业前,要认真检查焊接各条线路是否接牢,线皮有无破漏,地线是否接触良好;进行气焊、切割前,要将燃气,氧气瓶分开放置;安装压力表和开气时不准戴有油的手套,检查把线是否接牢和漏气。

(七)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检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

(八)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设专人看护。

(九)操作人员熟知消防报警程序及工作区域消防器材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严禁将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