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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钢卷库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4月02日

1、严禁吊运未打捆、散捆、捆扎不牢的钢卷。专用吊具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
2、入库时,应按不同品种在指定区域整齐堆垛、垛高不能超过2.7m,垛位间距要保证带卷稳定。
3、严禁攀越垛位,发现垛位隐患要及时汇报,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
4、严禁用吊车撞动车皮,严禁站在车皮内倒吊,同一车内装数卷时需将该卷安置稳妥后,方可吊装下一卷。
5、起吊时严禁用手扶或用脚蹬钢材或吊具。
6、验收发货时,应注意吊物的运行方向,严禁在行走中核对卡片或抄写车号等。
7、钢的温度在60℃以下方可装车,汽车发运时,距汽车2m以内不准站人。
8、严禁在吊物下行走停留,并注意吊物的动向。
9、作业中要防止毛刺刮伤。
10、严禁在垛卷附近休息,无关人员不得靠近垛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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