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电弧炉熔炼
4.1装料前应检查炉体、炉盖、冷却及倾炉系统,不得有渗漏、损坏。
4.2停炉时间超过24小时又开炉时,要检查炉膛,发现问题应进行处理。炉底过深、炉壁损坏超过规定时,不得送电熔炼。
4.3上料桶串钢丝绳要逐个串入,销子要插牢。拉开桶底销时,人要躲到侧面。
4.4使用水冷炉壁时,炉料装入量要准确,禁止整高炉门坎,超量熔炼。
4.5开炉前先送冷却水。运行中冷却水不得中断。冷却水压力应保持0.3-0.4兆帕(3~4公斤•力/厘米2),出水温度不得超过85℃。停炉后冷却水应继续流动一段。
4.6电炉送电前,应升起电极检查,防止短路。
4.7需要二次装料,应在装料前把炉门坎垫高垫牢,以防钢水跑出。当炉料高出炉壳,用起重机压料时,必须有专人指挥。炉料全部熔化后,不准用料斗二次装料。
4.8熔炼过程中向炉内加装粉散材料时,加料人要站在炉门侧面。
4.9熔化过程中,加入的硅铁、锰铁等合金,必须烘干。
4.10捅料、搅料、扒渣时,炉门前需加横杠,并与炉体搭接牢靠。工具与横杠要保持接触,以防触电。
4.11调换、修理电极时,要先停电,然后升起电极。
4.12熔炼中高压系统停电时,应将开关切断,然后升起电极离开熔液。
4.13吹氧炼钢应遵守下列规定:
a氧气瓶离明火l0米以外,如实际情况不允许时,至少应不小于5米,但应采取隔离措施;
b不准用带有油脂的扳手、手套及沾有油脂的手开启氧气阀门,也不得敲击或火烤氧气阀门;
c输氧管不得短于5米。吹氧管必须通氧气后才能插入钢液。吹完时,要先抽出氧气管,后关闭氧气阀门。操作时不准吸烟,不准用吹氧管在炉内探寻炉料或直接与炉壁炉底接触;
d吹氧时,氧气压力应保持0.6~1.2兆帕(6~l2公斤•力/厘米2)。
4.14倾炉时,不得超越限位强制倾炉。
4.15炉盖抬起或旋转时,炉前、炉后要;联系呼应,互桶协调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