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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厂焊工安全工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15日

  第41条 高处作业地面必须有足够的安全区。

  第42条 在容器内作业时,必须保证通风良好,保证容器内有足够的氧气含量。

  第43条 在容器及仓、磨内进行气焊气割作业时,必须保证胶管、接头处不漏气,必须在外部点火。电焊作业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绝缘防护措施。

  第44条 对废旧容器、废旧油桐及盛装易燃、易爆容器作业时,必须将残留物放尽并经清扫、清洗及换气等措施处理好,待可燃物质含量低于爆炸下限的三分之一后,将所有的盖、孔打开后,方可作业。

  第45条 焊割桶、罐时,操作人员必须躲开容器的两端。

  第46条 严禁在高温、高湿处使用电焊机。

  第47条 焊接、切割工件时,必须 从地面垫起一定的高度。

  第48条 检修时及多工种共同作业时,必须密切配合,服从指挥。

  第49条 在天车轨道上作业必须先与天车司机联系,切断电源,挂好作业牌并设专人监护。

  第50条 锅炉及压力容器的焊接必须由持有高压焊接操作证的人员进行。

  第51条 需动火审批的作业,必须向保卫部门履行审批手续取得动火证,并制定必要的防范措施后,方可作业。

  第52条 遇雷雨、暴风天气严禁室外作业。

  第53条 清除熔渣、焊渣及电焊药皮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并戴好防护眼镜。

  第54条 电源连接必须由电工负责,电焊机发生故障时,必须由电工负责处理。

  第55条 气焊气割作业一般不得使用乙炔发生器,如特别需要,必须严格按照乙炔发生器的使用方法和安全要求进行。

  第56条 喷涂作业时,必须按有关技术及安全规定严格进行。

  第57条 电焊作业结束时,或因其它原因不能作业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

  第58条 气焊气割作业结束后,必须将气瓶阀门关好,戴好瓶帽。空瓶做好标记,将所有工、器具放好,离开作业现场要熄灭火源,切断电源。

  第59条 作业完毕清理好作业现场,将工件分门别类摆放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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