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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停炉和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01日

  1、停炉应缓慢行进,使锅炉各部均匀冷却。

  2、停止送煤(减弱火力)和通风(先停送风机,再停引风机),关闭总汽阀。进水到正常水位,防止余热汽压上升。

  3、当总汽阀关闭后,汽压仍有上升,可少量排污,不准用加强风力和大量排污来冷却锅炉。

  4、链条炉可将较湿的煤移至距煤闸门1-2米处。

  5、关闭风道闸门、灰门和炉门。

  6、严密监视,防止烧煤复燃,并不断进行排污、进水,使水位保持略高于水位线,如锅炉仍有压力,则应有人值班监视。

  7、换水不要过急,六小时后方可换水一次,经6-10小时后再放水一次,停炉18-24小时后炉水水温不超过70-80时,可将炉水全部放出待修理。

  8、锅炉检修时,一切照明均应使用12伏-24伏的低压行灯。

  9、炉内维修时不能过长,内外经常联系。

  10、工作后要清点工具。

  11、转动部件检修,应切断电源,挂上安全牌。

  12、锅炉内部油漆必须戴防毒面具或防毒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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