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本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增强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使安全生产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订本规程。
1.2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化工安全生产禁令”的有关规定。
1.3本规程适用于各车间维修岗位作业人员。
2、操作程序
2.1启动电焊机前,应先检查电源线有无破皮,电焊机和闸刀开关外壳接地是否良好。
2.2焊接前作业人员应穿戴好面罩、电焊手套等劳保用品,防止弧光、火星灼伤眼睛和皮肤。
2.3当电焊设备与网路接通后,人体不应该接触带电部份,若要检修必须在切断电源后进行。
2.4焊接时,保证把钳手柄的良好绝缘以及任意角度下焊条均能被夹紧固,防止焊接电流过大,引起焊机温度升高,把钳发烫,烫伤作业人员。
2.5焊接过程中,严禁将把钳放在面罩和工件上。
2.6焊钳导线应有良好绝缘,且勿将导线放在电弧附近或烧红的焊件上,以免烧坏绝缘,导线中尽量不接头,导线长度一般在20—30米为宜。
2.7在更换焊条时,不应将身体接触在通电焊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