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操作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方准进行操作,操作者应熟悉本机的性能、结构等,并要遵守安全和交接班制度。
2.开炉前应检查炉门升降机构及循环水装置是否完好,检查输送燃料和空气的机械、管道是否失灵,漏气、漏料,检查炉排是否完好。炉子周围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开炉前应按规定对炉排变速装置进行润滑,并保证油面高度在油标尺刻线范围内,待确认各部正常后方准升火点炉。
4.升火时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步骤进行操作,使燃料完全燃烧,以便保证消烟除尘效果。
5.开炉时应随时注意通风设备、烟道是否畅通,并且随时根据各区燃烧情况调节风量。
6.装料时不得将坯料直接扔入炉内,应将坯料放在炉台上,再推入炉内。翻动坯料和出炉时不可过猛,以防损坏炉室。
7.根据工作情况,如需对炉排进行变速时,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变速方法进行操作,禁止敲击换档手柄或用力过猛,以免损坏。只有当炉排往复处于前后两个极限位置时才能换档。
8.工作中的正常燃烧、临时压火,长期压火及工作后的停炉熄火等操作都应该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方法、程序操作。
9.加热炉工作后,首先电源开关必须检查有关设备,做好日常保养工作。不准用吹风的办法来降低炉温。清扫周围场地,达到整齐、清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