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从事焊接工种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进行操作。
2. 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3. 焊接场地应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应备有消防器材。
4.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服、绝缘胶鞋、焊工手套、防护眼镜或面罩等必要的防护用品;检查设备、工具是否完好;水源、气源、电源及接地必须处于良好状态。
5. 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板上。
6. 严禁在带电和带压力的容器上或官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7. 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8. 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9. 设备发生故障应先停机、切断电源,然后方可检查修理。电器故障必须由电工检修,焊工不得擅自修理。
10. 作业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1. 高处焊接、切割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设人监护。作业点下面不准有人或易燃易爆物品。
12. 电焊工不准将工作回线缠绕在身体上;切割时对切割掉物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坠落伤人或因火花飞溅引发火灾事故。
13. 工作完毕检查和清理现场、灭绝火种,切断电源,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工作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