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料场工接班后必须认真检查所使用的钢丝绳、链、钢抓是否完好。如有损坏不得使用。
2 挂吊用钢丝绳、钢链报废按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超标准使用。
3 挂吊钢丝绳时,不准将手伸入兜起的钢坯下取绳。
4 使用天车吊钢应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准超负荷使用。
5 为防止天车超负荷和钢丝绳、链、钩断裂造成事故,料场10吨天车限制每次吊钢坯根数规定如下:
165x165x3.2m,不超过14根;165x165x6m, 不超过7根;
135x135x3.2m, 不超过21根;135x135x6m, 不超过10根;
225x165x3.2m, 不超过11根; 225x165x6m, 不超过5根;
165x280x3.2m, 不超过8根; 165x280x6m, 不超过4根。
6 使用钢抓吊运钢坯时,钢抓必须抓在钢坯下沿部分,不允许抓钢坯表层起吊运行。
7 卸车时注意钢坯放置情况。在电平车上指挥吊钢坯时,起吊前指挥人员与钢坯距离不得小于1米,并注意不要在死角的地方指挥,应站在安全位置。
.8 吊钢坯长短不一时,严禁撞电平车平台或其它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