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
2、 严禁封点炼钢。
3、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准冶炼或停止冶炼:
a) 烟道罩群漏水成流或炉楼下有积水。
b) 罩群、氧枪传动钢丝绳、保护绳磨损达到报废标准。
c) 氧枪氧气胶管漏气,高压水胶管漏水,枪身漏水或喷头漏水。
d) 转炉与氧枪罩群一次风机一文水电气联锁失灵。
e) 氧枪孔、加料三角槽口氮封压力低于规定数值。
f) 氧气调节阀失灵,氧气切断阀漏气。
g) 冷却水或氧气测量系统有故障。
4、 炉内有液态渣或强氧化渣时严禁兑铁。
5、 拉碳提枪时,必须检查枪头、枪身及炉口无异常,确认无误后方可指挥摇炉工摇炉,如有异常严禁动炉。
6、 拉碳摇炉或因故提枪再次吹炼前,炉长负责喊开炉前人员,以免发生喷溅伤人。
7、 罩群、氧枪传动系统有人工作,不得兑铁。
8、 脱氧合金化过程,若有异常,炉长要指挥周围人员躲避到安全位置。
9、 出完钢后炉长要检查炉衬侵蚀情况,防止漏钢冲刷水冷 圈 造成炉内进水。
10、 炉下清理前,必须将烟道罩群内的浮渣及炉皮、炉嘴、护炉板两侧墙板的浮渣打干净,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11、 炉下有人时严禁指挥摇炉。
12、 清理钢水车、渣罐车时,必须先切断电流、设专人监护,方可进行操作。
13、 严禁执行检修牌、操作牌制度。
14、 负责整个炉前组安全工作的组织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