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操作规程>> 冶金安全>>正文

浇注工(钢)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9月20日

1、浇注前,应检查浇注场地是否平整、坚实、干燥、道路通畅;检查钢包、滑板机构、钢包内部是否完好。
2、修理新包、装配塞杆、校直塞杆和出完钢水打座盆砖时,遵守《修包工安全操作规程》;浇注钢锭时,遵守《铸锭工安全操作规定》。
3、使用天车吊物时遵守《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满载的钢水包吊运时,必须前后各设一人监护,并由一人指挥,禁止他人接近或在附近停留、通过,所用吊具,按负荷使用,使用前须仔细检查。
4、钢锭应在浇注坑内进行浇注。
5、钢水包在使用前必须把钢包壁烤红。
6、使用的各类工具,必须干燥,未经烤干的钢包、中注管不准使用,浇注前把钢包上的残渣打净。
7、用来烧割钢包水口用的钢管,长度不得小于2.5米。使用的胶皮管、钢管不准漏气,必须联接可靠。
8、钢水化开后,任何人不准在钢槽下操作,防止钢水冲开出钢口造成烫伤。
9、出钢后,如遇钢包上部往外流渣时,不得进行浇注,待处理稳妥,停止外流时再浇钢。
10、浇钢时,钢包须对准浇口或中注管口,听从专人指挥;如遇跑火,采用造型面砂、干砂等措施堵塞,禁止用稀泥和水份大的砂子堵塞。
11、浇注过程中,遇滑板关不住或关不严,钢水飞溅时,必须由一人正确指挥天车处理,其余人员迅速避开危险区。
12、炉下正在放渣或渣罐盛满熔渣时,禁止任何人在渣罐旁站立或行走。
13、渣罐要保持干燥,渣罐内的渣子达到五分之四时应更换空渣罐;吊运渣罐时必须用专用吊具。
14、使用电动平车时,须遵守《电动平车安全操作规程》。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