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操作规程>> 矿山安全>>正文

爆破工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0月05日

   1.严禁坐在药箱上装配引药。

   2.装配引药时,应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

   3.装药量和封泥长度必须按安全规程及作业规程的要求执行。

   4.瓦斯浓度超过1%时,不得装药放炮。

   5.放炮距离应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6.放炮工监督班(组)长向所有通往碛头的通路设好警戒。

   7.必须坚持“三人放炮制”和“一炮三检制”。

   8.连线、通电必须有放炮员一人操作,连接母线时,必须检查是否扭接短路。

   9.放炮后工作面烟未吹散,人员不准进入工作面。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